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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张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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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10-10 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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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桂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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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 |
籍贯: 河南漯河市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农民 |
案件发生地 |
漯河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漯河市大刘乡政府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4年4月24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5年6月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漯河市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偏执性精神病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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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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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据悉,1997年,张桂枝因发现邻居王某侵占了儿子的部分宅基地,便到乡政府土管所反映,但结果却被判定宅基地是荒地,收归集体所有。从1997年到2003年,张桂枝经常奔波于法院和越级上访的路上。其间,跛脚的张桂枝多次被人殴打,也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强行禁锢在乡敬老院。
2004年4月24日,在家人谁都不晓得的情况下,张桂枝被大刘乡政府强行送进漯河市精神病院,直至2005年6月才被放出。
据悉,分别给张桂枝、徐林东做精神病鉴定的驻马店市的两家医疗机构,其鉴定书证明张桂枝和徐林东分别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和偏执性精神障碍。但两家医院鉴定负责人的签名,竟是一个人的名字和笔迹;2004年4月就被送入精神病院的张桂枝,其精神病鉴定书的签发日期竟然是两个多月后的7月19日。而给两人做精神病鉴定以及在精神病院期间的费用都是大刘镇政府出的,而镇政府并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无权成为委托鉴定人。
“在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精神病医院无权去鉴定一个人是否患病,更无权将患者收留治疗,否则就是违法。”一名律师指出,“大刘镇政府也无权拿纳税人的钱给他人支付医疗费,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大刘镇政府多年来为徐林东、张桂枝支付的“医疗费”总额已超过10万元。 |
案件来源: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00428/00152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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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1-10-8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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