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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刘永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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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10-12 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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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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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 |
年龄:不详 |
籍贯:江苏淮安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陈师镇红旗村万庄组居民 |
案件发生地 |
第一次:北京国家信访局
第二次:北京国土资源部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第一次:涟水县二中人员、县信访局人员及镇干部刘丹
第二次:镇干部陈军,大队书记宋友华及村长芦留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第一次:2003年9月7日
第二次:2017年5月3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第一次:关押了9天
第二次:2017年5月10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淮安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不详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不详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刘永芳是因女儿的事情上访。事情发生在2001年,刘永芳的女儿孙晓涛在涟水县二中复读高三期间,学校超额收取复读费,本应收300元,学校却收800元。因家庭困难,一时难以筹措,刘永芳只好将手头的400元交给女儿的班主任,约定有钱了再交剩余400元。时隔不久,刘永芳拿着好容易筹集到的另外400元到学校去交,结果让她深感震惊,女儿的班主任并没有把她先前交付的400元交给学校,也未向校方提及。经过学校查证,最终证明是班主任中饱私囊把钱据为己有。
此事被刘永芳揭穿后,班主任迁怒于刘永芳的女儿,对她多次挑衅,进行羞辱体罚。刘永芳找到校长要求给女儿转到其他班级时,遭到班主任的殴打辱骂,刘永芳被打伤住院。期间,刘永芳发现女儿精神异常,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患有精神分裂症。2002年9月6日,随经陈师镇法律服务所协调达成赔偿协议,但校方并没有履行协议,刘永芳多次去县、市、省有关部门反映无果,造成刘永芳进京上访。
2003年9月7日,在京上访的刘永芳在国家信访局上访时被学校和县信访局人员及镇干部刘丹等人抓获,强制带回原籍,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她送到了淮安精神病院进行残害。期间,刘永芳给丈夫打电话,家人和外界才知道了她的处境,这让村民们感到惊讶。随后 100多位村民自发到精神病院要求释放刘永芳,医院才不得不让刘永芳回家,此时刘永芳已经在精神病院关押了9天。好在关押期间院方没有给她用药。
2017年5月3日下午,刘永芳因一亩多地的土地确权问题和宅基地被抢占的事由到国土资源部上访,在国土资源部被镇干部陈军,大队书记宋友华及村长芦留带回,在没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再次被送到淮安精神病院。第7天的晚上,刘永芳偷偷打电话告诉丈夫,她被关在淮安精神病院七病区七楼,村干部和派出所交5000元住院费。她的丈夫与第二天上午8点半到达淮安精神病院,要求见刘永芳遭到院方拒绝,韦林林医生反问你怎么知道她在这。5月10日,经涟水县法院批准,涟水县公安局将刘永芳执行逮捕,至今羁押于淮安市看守所。 |
案件来源:访民之声
http://msguancha.com/a/lanmu51/diwushibaqi/2017/0608/15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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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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