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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未见亲属 其女曾珊今到长沙中院抗议         ★★★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未见亲属 其女曾珊今到长沙中院抗议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7-15 19:01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15消息: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因“集资诈骗总额34.52亿余元 金额特别巨大且情节严重”在7月12日被火速执行死刑,由于行刑前没通知其家属而备受社会关注。
今天,曾成杰的女儿曾珊与多位网友来到长沙中院门前抗议。曾成杰之女曾珊向朋友们展示了其手中的证据并介绍说:“这是7月14日中午在我父亲执行死刑两天后才接到长沙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邮寄邮戳时间是时间是7月13日,签发时间是我父亲被枪决的12日。难道长沙中院唐学平法官不知道刑诉法解释423条的法理以及犯人临终告别权和亲属临终会面权的人道吗?死刑也由注射改为枪决。人权何在?!法理何在?!天道何在?!”
现场众网友纷纷表示:“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这种权利符合人的正当天性的需求,因而理应得到满足。而长沙中院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既突破了人伦底线,也显示司法者本身对法律的轻视。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的做法,现在的社会公众越来越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本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也有网友愤怒的在长沙中院门前打出标语:法律已死 中院无耻!司法不独立 何来幸福感!以示抗议长沙中院在曾成杰行刑前没通知其家属的非人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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