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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访民唐秀和 “诽谤”案被押20月后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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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访民唐秀和 “诽谤”案被押20月后获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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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10-18 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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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18消息:广西河池都安县访民唐秀和因控告都安县法院院长等人强占耕地,非法建设法院小区住宅,被以涉嫌“诽谤罪”在关押20月后于10月16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日唐秀和获释回家。 唐秀和是2014年2月27日,因涉诽谤罪遭都安警方刑拘,“被诽谤”对象是都安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等人。4月4日都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7日都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河池市检察院指定南丹县检察院管辖。南丹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4年9月25日将案件退回到都安县公安局补充侦查,都安警方后于2014年10月24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这期间还曾延长起诉期限一次。 2014年12月5日南丹县检察院以唐秀和涉嫌诽谤罪向南丹县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月,该案经媒体调查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对唐秀和“诽谤案”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遂于2015年10月8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案件被退回后,10月16日,南丹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书称,唐秀和诽谤他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因被害人没有告诉,依照刑诉法第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唐秀和不起诉。 据悉,都安县全称是都安瑶族自治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7亩,澎湃网记者调查发现,都安法院在建的都安法院小区中,多位领导的在建住宅平均面积超过550平方米。此文发出后,又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据称4月间河池市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停止该施工项目,但唐秀和却一直在押直至16日获释。
唐秀和
不起诉书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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