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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师廖世文就被拘留诉大悟县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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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廖世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07-28 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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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中华,现年38岁,湖北省大悟县国保大队指导员 付 楠:现年38岁,湖北省大悟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沈宗坤:现年40岁,湖北省大悟县国保大队 田 :现年32岁,湖北省大悟县丰店镇派出所 原告人:廖世文,现年60岁,湖北省大悟县丰店镇北河村人,一九七三年在北河小学任民办教师,一九八九年被辞退,十六年的酸甜苦辣、辛劳、苦劳、功劳,历历在目。教书十六载,为讨工钱蹲牢房——何罪之有!? 遵照《劳动法》同工同酬的原则,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样讲台站,同样执教鞭,付出了同等的劳动,但劳动报酬悬殊极大,我们当时每月7.5元、15.5元公办教师每月工资43.5元、62元,不及五分之一,相差的五分之四是国家亏欠老民师劳动所得报酬,这是世人共知的事实,社会上有一句顺口溜,“民办老师好可怜,每月只有几元钱,扣除当月生活费,不够家中买油盐,”这是对民师高度评价,我们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为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无怨无悔,无私奉献的精神,受到社会的颂扬……然而国家富强了,GDP逐年增加,理应政府还清几十年亏欠民师教育债务,2009年我受全县600名民师之托,自己掏出全部储蓄,赴京依法上访,为民师请愿,讨劳动工钱,三年赴京上访,坎坷历程,饿了啃一口馒头,渴了喝一口凉水,风餐露宿,热脸对冷脸,什么样的苦都吃过,什么样的罪也受过。好在党和国家机关非常重视,热情接待,耐心地做工作,我们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意见,(1992)41号、(1997)32号、国务院(2010)16号文件《关于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办法》二十六条,西部贫困的广西,陕西等省份妥善地解决了民师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受到世人赞颂。2003年一刀切民师一次性算断工龄9000--13000元,之后又以文化员名义每月发放300元工资,11月份省地县又给他们办了养老保险,然而我们这批教师是学校开拓者,创始人,贡献比他们多,都没有得到一分钱,被党的优惠政策遗忘了!这难道我们就不能上访吗?上访是我们维护民师的合法的权益,难道还有错误吗?蔡伟怀老师讲道:“中央是青天?地方太黑暗,党的政策好,地方不照办,民师的工钱,赖着不清算,上访已三年,难把青天见”。地方有关官员哄骗欺压,更有甚者非法关押上访民师,去年我被软禁三次长达57小时,今年七月十二日大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中华、付楠、沈宗坤、田××将我拘留10天,李、付、沈、田四人身为公安干警,共产党员,执法犯法,这是对民师的政治迫害,是对人身权利的侵犯,更是对民师人格的侮辱,我表示极大的愤忾,强烈抗议!我为民师讨工钱,讨公道,依法上访何罪之有! 由此,第一,我强烈请求全国政法机关、海内外各大新闻媒体对国保大队李、付、沈、田四人目无党纪、国法,胡乱抓人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应赔偿受害人名誉损失费两万元,精神损失费两万元,误工费、营养费等一万元,共计五万元人民币,以还老民师之清白。 第二,请求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清算国家几十年亏欠老民师工钱,以还老民师的公道。 湖北省大悟县六百名民师 投诉人:廖世文 2011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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