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第二十四个教师节来临之机,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给我们寄来了他们多来血泪维权的过程,文章讲述了红安民师多次在北京和武汉上访时喝农药自杀被抢救的事实,也讲述了政府官员利用特权倒卖民师转公办教师指标,并且对民师维权泠酷无情的情形。该文有一万多字,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读来感人至深,我们分三次刊载此文。
多年维权无果还遭打压,让红安民师彻底陷入了失望,这次他们在寄给我们上述文章时,针对教师节,他们还寄来了名为《红安民师"痛悼"教师节》的短诗和对联。诗文写道:"又到伤心节,沉冤盼昭雪。青春已被骗,政府太缺德!"新人笑,旧人哭。弃老骋新人性无。依法执政大旗下,多少冤魂叹无助!""上联:前三十年,超低薪中,青春热血献党国。下联:后二十年,无着落时,包袱负担给后人。横批:和谐社会"。
对于上述红安民师对教师节"痛悼"的说法,我们并不完全认可,但刊出相关内容,希望借教师节之机,让各级政府官员和社会能够感受到民师绝望与无奈之情。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9-10
我们要公平,我们要公正,我们要人权
——湖北省红安县民办教师50多人次
在天安门广场等地自杀缘故
民师不屈为哪般
红安民师案是一个天大的冤案。就"行政犯罪"而言,这是红安县以张鹤桥、王玲为代表的一批混官、庸官在草菅人命。致使红安县一批在同公办教师资历相等,但不到其的四分之一的工资中等待了近30年(其中一大部分在本次"民转公"中考试考核双优)的民办教师惨遭于张鹤桥、王玲、陈少敏的屠刀之下。屠刀下的民师至死不服:
1、2001年3月19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制办公室、省人事局等5厅(委、室)联合下发的"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即:[2001]14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遵照执行"。[2001]14号文件的中心是:"将合格民师中的优秀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而红安县的执行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背离了该文件的目标,篡改了该文件的精神,歪曲地套用以前早已失效的文件,根据自己的意愿,再拍脑瓜制订了红安县"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2003]22号文件。连一大批考试考核双优的民师也被错误地赶下了讲台。
2、80年代农民身份的民办教师由于红安县迟延地执行本应该在88年3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红安县92年才在各乡镇成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95年才采取大行动,这是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致认同的),加之医疗技术差等原因,导致了当时红安县农村普遍的超生现象。民办教师的超生行为当年早已进行了处罚。在这次"民转公"之前 也有大量超生四胎,甚至五胎的民师转了公。就连刑满释放人员(如华河镇涂如胜因刑事犯罪,被判刑三年。)也转了公。为什么红安县政府对这群弱势群体就此"罪"一而再,再而三地处罚、不如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最后要剥夺这些民办教师的政治权力终身(有的民师因此"罪"已有多次转公被否决)?
3、错误的红安县[2003]22号文件中,要求审查民师在生育问题上是否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而在执行时,《条例》前4年超生的民师没有录取,而《条例》后8年超生的民师却被录取——自己的错误文件也难执行。
4、在此前红安县党政事业、机关单位转公前后超生的2000多人却都能转正,没有否决(二程镇党委副书记生育四胎,交椅照坐不误)。99年因计划生育超生两胎被否决的86人,这次却能转正。公正、公平在红安荡然无存,这就是分管教育的付县长陈少敏所说的执行政策的"连续性"吧!
我们认为,一部法律的形成及至出台执行,随着制度的完善,就如同刚出炉的炭火一样是炽热无比的,距离炉的时间越近,其温度越高,灼力越强。而红安县在历次转公转干中;将大量的四胎,甚至五胎、六胎人员转公转干。而将在同时期超生(原已多次处罚),且原《条例》废止,新《条例》产生后应转公的人员再用旧《条例》来约束。本次"民"转"公"中,红安县将落实原《条例》时各计生机构没健全前92年前的超生人员不放过,而将计生机构健全后93年后再超生的人员又放宽,这是红安县少数干部的人治伎俩。
5、超生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如果说超生人员不能搞教育工作,那么这近二十年,我们为何能教书?再说事发的当初处分我们时,为何不将我们开除或警告说"超生人员永远不能转正"之类话?不但不如此,反而还鼓励我们自费进修、自学、拿到了一摞摞文凭、证件呢?有的民师进修获得了本科文凭。要知道这些文凭、证件的费用是我们当时在较公办教师四分之一的低薪中,在家庭经济极度贫困中挤出来的。直到今天,共和国富强了,当初超生的孩子几乎可以谈婚论嫁了,我们也在讲台上从满头的乌发变得两鬓斑白了,红安共产党再以我们在近二十年前超生为由,给了区区几千元钱辞退费,就把我们从为之奋斗了一生的钟爱的讲台上赶下来。这几千元钱是给我们补偿,养老还是就业?这不是在利用我们的青春,利用我们的廉价,利用我们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对我们进行恶意的欺骗吗?30年啊,人生有几个30年?(近30年来,由年薪90元——年薪300元——年薪600元——2002年年薪2600元)。
国家贫穷时,农村基础教育靠我们支撑。国家富强后,拿我们陈"罪"是问。卸磨杀驴,天理何在?
6、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即国办发[1997]32号文件),1997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即教人厅[1997]25号文件)。这两份文件不仅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方式、方法,而且提出了"要努力加快实现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步伐。目前工资至少要达到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可红安县拒不落实国务院、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视民师为"奴隶",视民师为"工作机器"。要民师"无私奉献"。近30年来,在不到公办教师四分之一的工资中,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热爱和追求,民师以青春作代价,在家人的协助下,既当校长,又是教师,白天是小学生的老师,晚上和假日是成人的义务扫盲员……。民师为培育后代,为提高社会人群的文化素质,身兼数职,殚精竭力。近30年来,国家没有为民师体检过一次,没有给民师报销过一分钱的医药费。有的民师积劳成疾,直到倒在讲台上,英年早逝(如华家河镇的张淑先、李大鹏老师,二程镇吴怀才等举不胜举的倒在讲台上长眠在地下的民师)。即便活着的民师,有多少人不敢进医院暴露自己的病情?怕经济承受不了,怕家人担心,只好眼睁睁地望着病入膏肓而无可奈何……。
7、蚓踞龙穴,雀占凤巢,
(1) 国家贫穷时,教师职业并不看好,民办教师的地位就更不用说了。现在共和国富强了,民师要成为历史了。教师这一职业已由八十年代前的"臭老九"现在变成"香饽饽"了。如是乎,红安县教育局等部门的官员们又演出了"李代桃僵"、"狸猫换太子"等把戏,寻找种种借口,让在低薪中守候,在贫困中守望了大半生的民师下岗,让自己的亲戚、朋友、亲属、保姆、小姐、甚至情人悄悄占用民师转正指标转正上岗,哪怕是文盲也照转不误。据不完全统计,仅此一项,红安县领导就非法占用"民转公"指标300多名!据退休老教师陈敦玉透露:原教委主任程建生仅在升迁前的一个晚上就非法动用"民转公"指标转公22人(张如宏的文盲妻子就是其中之一)。
(2) 早在2001年3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发布[2001]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遵照执行"并在当年三月底结束此项工作。直到2002年冬,红安县依旧没有启动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工作的迹象。这年冬天,红安县民师900多人来到县政府请愿,要求启动这项工作。下午,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刘春生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民师作了表态性发言,并作出了郑重承诺:"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工作中,市里分给我县480个'转公'指标(实为800人,红安县只接受了60%),这些指标全用于民师,一个也不挪作他用,如有舞弊行为,我们一查到底!"
如今实施时480个"民转公"指标变成了300个,又减少了近五分之二,扣下的180个"民转公"指标中的121个却在2005年4月份用于1993年在红安县职业高中毕业的"电教班"、"烹饪班"的学生头上。我们不知道:这些"电教生"、"烹饪生"一无国家分配政策,二无分配学历,三无对口专业,四无劳动指标,五无教师资格,充其量只是代课教师。他们的优越条件仅仅是干部的子女。为什么要将我们为之奋斗了一生的饭碗强夺给他们?
如果红安县将每次"民转公"的指标全部用于民师,红安的民师就会全部转公;如果红安按省[2001]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遵照执行",红安民师就不会有三年来连续上访不断的现象出现,更不会有50多人次在县、省、京连续多次自杀的恶性事件发生。红安的社会就不会有空前的治安危机,党群关系就不会出现如此大的鸿沟,红安的教育质量就不会出现令人难堪的局面(红安最高学府红一中近几年高考在全省、市的排名的次序正好说明了红安县领导不重视知识,不重视人才,不重视教师素质,轻视教育这一事实)。
弥天大谎
无论是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还是教育部[1997]25号文件都体现了党对民教师的关心和爱护,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方式、方法进行了科学的决策,而红安县却置这些文件精神不理,歪曲地套用早已过了时失效的1994-1996年的"民转公"文件,甚至1985年的文件(据湖北省现行文件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红头文件只有5年左右的有效期)。在省信访办303接待室王匿学等人的帮助下编造了一个弥天大谎——所谓的去年10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红安民师问题的座谈纪要》。《纪要》称:红安县"民转公"的政策是正确的。对此我们认为:
其一、稍为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解决同一个问题,省委、省政府不会出现绝然不同的两种意见![2001]14号文件是省教育厅等五厅(委、室)联合下发,经省委、省政府批转,并加盖两枚大印的红头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何《座谈纪要》挂了省政府的头,在其后既没署省政府的名,又没加盖省政府的印?
其二、我们认为红安的民师问题,省领导2004年秋就知道,一直到去年秋才作指示是绝不可能的,是红安少数主要领导人有意隐瞒了事实的真相,搞上瞒下压。《座谈纪要》即使是真的,也只能代表少数领导个人的意见,不代表省委、省政府的意见。
其三,就在去年10月20日所谓《座谈纪要》出笼后的10月27日,我县到省上访的民师又得到了省信访局的批转函,函上很明显地指示要红安县按[2001]14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在省信访局303接待室,有一个工作人员名叫王匿学,麻城籍人,此人替红安县少数领导制造"红安民师冤"立下了"汗马功劳",红安民师每到省上访,大部分都由此人接谈。在谈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上访者说话的余地。去年9月10日,也就是韩用书等五位民师在省委门口服农药自杀的第二天,王某带了几个人来到红安,声称是"联合调查组"。可是到红安后并没有实施调查。在"红烟宾馆",王某又不让民师说话,只是向民师大讲《信访条例》等政策问题,可以想象到,王某到红安只是掩人耳目,骗省领导、骗红安人民。同年10月15日,我们民师上访代表在省信访局302室邱领导接谈时,王某知道了,唯恐邱领导坏了红安少数领导的好事,替红安民师主持了公道,当即来到了302室,以喧宾夺主之势,不让邱插嘴,更不让民师说话。最后在邱领导的干预下,民师代表怒不可遏,揭露了红安少数领导在"民转公"中的人治伎俩。出302室门口,王某还在喋喋不休:你们告到天涯海角也没用!
今年春,红安到北京上访的民师,拿着国家信访局的信函到省信访局转呈。王某又怒气冲冲地"接待"了红安民师说:"我代表红安政府向你们宣布:红安民师问题去年就结束了,你们还上访有何用?我们不会理你们的,你们的信函我们不再转呈"。民师和他据理力争时,他竟叫上访的民师"滚"!其态度极为恶劣。"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这是至真至理的名言。红安县没有公正、公平地解决民师问题,红安官方单方停战是没有用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红安民师的上访永远不会结束。红安民师没找到真正的共产党,没有得到公正、公平的待遇是誓不罢休的!
信访,是党和国有领导人了解民情、体察民众疾苦的重要途径,信访局则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窗口。哪里有矛盾,哪里没有公正、没有公平,哪里就有上访。王某竟冒天下之大不韪,扶邪恶、压正义、官官相护,激化了矛盾,导致了红安一场场惨剧的发生。如此这等唯恐天下不乱的信访官,经他处理的信访案件,只能是冤案重重、矛盾丛生,以致激化。党中央发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就成了一句空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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