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省黄冈市所属武穴市二、三十位退养民办教师集体到武穴市政府,要求政府增加退养金,所决老民师老有所养的问题。上午的上访仍没有任何结束,在现场的张老师说,政府又采取了一贯的推、拖手段。
退养民办教师是湖北省在2002年一次性清退民办教师时,对于那些年龄大,教龄长(教龄都在二十年以上,许多人从教三、四十年),列为了退养对象,成为退养民师。退养民师在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中占的比例很小,他们的退养金也很低。最开始,黄冈市退养民师每个人每月只拿240---300元的退养费,经过老师们的一再上访,他们的退养金只每人每月增加了一百元。
让退养民办教师一直感到不满的是,按国家政策,他们都是应该转为公办教师的“合格民师”,但却被强迫退养。现在他们的退养金只有公办教师的五分之一左右,按国家相关政策,退养民办教师的工资至少应达到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已下文执行了这个标准,但湖北省却一直拒绝执行这个政策。
更令这些老民师无法接受的是,他们上访不仅仅为了增加退养金,他们还要求政府恢复他们民办教师的名誉和相应地位,因为政府部门一直把他们当农民看待,这实际上否定了他们几十年的劳动,是对他们的侮辱。正是上述原因,导致湖北省各个县市退养民办教师维权抗争的活动不断。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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