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倪玉兰 女 48岁 电话:
现居住地: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委托代理人:董继勤(倪玉兰的丈夫) 男 56岁 电话:6222、6500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
真相:
2008年4月15日7时,西城区公安分局的1个匿名便衣警察,带领17、8个黑社会,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及法律文书,闯进倪玉兰家拆、砸、抢。
案发后,董继勤向110报警。
奇怪的是,刑事案件,穿制服的警察不依法立案侦查,还要用谎言来颠倒黑白,用伪证掩来盖事实真相。
请看: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08年4月15日14时10分至2008年4月15日15时20分
询问地点 新街口派出所
询问人 韩云飞 张伟
被询问人 肖 巍
户籍所在地 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21-303
现住址 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21-303
联系方式 1380 1133 659
问:……向你询问 妨害公务 案……?
答:我听清楚了
问;你的工作单位及职?
答:西城区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 民警
问:你要反映何种情况?
答:2008年4月15日我到西城区前章胡同19号出现场的问题和后来我被打的问题。
问:你把事情经过讲一下?
答:2008年4月15日7时许,我和同事王克华在5502车上巡逻,接所指挥室布警,在前章胡同19号有人哄抢东西,我车接到布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是居住在前章胡同19号的居民董继勤。
当时现场有几名什刹海房管所的工人正在正常拆除已搬迁的居民的房屋,董继勤说工人所拆的房子是他家的房,并还抢他家的东西,后经我们了解,董继勤所报的警情不属实,施工工人并没有拆他家的房,也没有哄抢他家东西的情况。
问:接着说
答:我们将以上情况汇报当时在现场的白昶所长后就恢复了正常巡逻,在当日8:30许,我所接到分局布警,在前章胡同19号有人被打,我和白昶所长就从所内来到现场,到现场后,看到有一名着黑色上衣的男青年,捂着头躺在地上,经我们在现场了解,躺在地上的男青年叫李虹桥,是什刹海房管所工程队的工人,他是在拆房施工时被居住在前章胡同19号的董继勤、倪玉兰夫妇给打伤的,同时被打伤的还有尤德林,同是什刹海房管所工程队的工人,后我们将董继勤、倪玉兰夫妇涉嫌殴打他人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问:是否还有其他情况?
答:有,我们将董继勤、倪玉兰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大约在同日11:30许时,倪玉兰提出来上厕所。由我所民警宋彦平陪同该人去了厕所,该人从厕所出来后,在派出所院内,要与其丈夫董继勤说话,因为董继勤同是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我没有允许倪玉兰与其丈夫对话,在此情况下,倪玉兰就在派出所院内大吵大闹,我就对其进行劝阻,倪玉兰不听我的劝阻,仍然大吵大闹,给派出所带来很坏的影响,我在劝阻该人无效的情况下,将倪玉兰强行拉到派出所的第三谈话室,在我将其放到室内的沙发上时,倪玉兰对我进行了辱骂,同时用脚踢了我的裆部两下,当时我疼痛难忍,就倒在地上了,后来被同事送到了积水潭医院,经诊断是睾丸挫伤。
问:你被踢时是否有其他人在场?
答:有我所两名保安,钱跃和陈凤,还有我所民警宋彦平,当时宋彦平在门外。
问:是否还有其他情况?
答:没有了。
以上记录看过 与我所说相符
被询问人(签名)肖巍 2008年4月15日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08年4月15日12时30分至2008年4月15日12时55分
询问地点 新街口派出所
询问人 卢东树 朱涛顺
被询问人 阎修建 性别 男
联系方式 1352 096 9317
……
问;你的工作单位?
答: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巡逻民警
问:你把2008年4月15日早上去前章胡同19号出警的情况讲一下?
答:2008年4月14日20时30分至2008年4月15日8时30分,我和同车刘振杰担负5501车组,对我所辖区新街口北大街以西的巡逻工作。 2008年4月15日早上7时许,我所指挥室用电台向5501车组和5502车组布警,在前章胡同19号有十多人哄抢,接到报警后我们车组立即赶赴现场,到达前章胡同19号门口后,看到有十多人工人在前章胡同19号周边在干活,我们立即下车寻找报警人了解情况,这时5502车组的肖巍、王克华也到达现场,我们找到报警人,经了解,报警人叫董继勤,住前章胡同19号,该人向民警反映,这些工人在拆他们的院墙并哄抢他家的东西。后民警向干活工人了解情况,这些工人是西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人,今天对前章胡同19号周边的拆迁地区进行环境整治,属正常施工,没有董继勤向民警反映的这些工人在拆他们的院墙和哄抢他们家东西的情况,后民警告之董继勤对方是正常施工,不能再以此为由报警,后民警撤离现场。
(略)
被询问人(签名)阎修建 2008年4月15日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08年4月15日12时0分至2008年4月15日12时20分
询问地点 新街口派出所
询问人 卢东树 朱涛顺
被询问人 刘振杰 性别 男
联系方式 1331 139 4944
……
问;你的工作单位?
答: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巡逻民警
问:你把董继勤谎报警情的经过讲一下?
答:2008年4月14日20时30分至2008年4月15日8时30分,我和同车阎修建开5501车组,担负新街口北大街以西的巡逻工作。2008年4月15日7时许,我所指挥室电台向我5501车组和5502车组布警,在前章胡同19号有十多人哄抢,我们接到布警后,立即开车赶赴现场。
到达前章胡同19号门口后,我看到有十多人工人在清理前章胡同19号周边的渣土,这时5502车组的肖巍、王克华也赶到现场,我们找到报警人,报警人是住前章胡同19号的董继勤,该人向我们反映,这些干活的工人对其居住的前章胡同19号进行哄抢,我们向干活工人了解情况,工人们反映,他们是西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人,今天是对前章胡同19号周边拆迁地区的环境整治。通过了解情况,我们得知这些工人是对拆迁地区的环境整治,没有报警人报称的章胡同19号有十多人哄抢的现象,后我们告之董继勤不要能再以此理由报警,后撤离现场。
(略)
被询问人(签名)刘振杰 2008年4月15日
证据来源: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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