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5月4日消息】 今天,成都异见人士陈云飞的辩护人,广州隋牧青律师和成都郭海波律师发出会见通报,爆出陈云飞在看守所曾两次遭到酷刑惩罚。
通报称,昨日(5月3日)两位律师依约来到成都中院,与承办法官作了简短沟通后讨论有关二审开庭事宜。法官向俩律师告知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两位辩护律师向法官表达了二审开庭审理的诉求,并提出四项理由: 1、陈云飞所有亲友均未能出席一审旁听,法院外围交通管制、戒备,名为公开审理,实为秘密审判;第2、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如指控陈云飞为武侯区政府搭灵堂,辩方提交了被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强拆非法,但一审判决回避了这一重要事实。3、一审法官指挥庭审过程明显不公,部分书证及所有视频录音证据未当庭出示和质证;法官经常粗暴打断辩护律师发言,且无理警告律师两次,而对屡次无理打断律师发言的公诉人则偏袒明显;蛮横打断了陈云飞的最后陈述;4.法院庭前庭后两次对辩护律师强行非法安检、搜身。 辩护律师认为,一审法官积极主动作恶太过明显,有望未来被追责。 最后,辩护律师要求复制陈云飞个人书写的上诉状,经交涉,法官最终同意复印。
据悉,俩辩护律师从成都中院出来后直接驱车来到新津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附近午餐后顺利会见了陈云飞,会见持续约三小时。律师称陈云飞精神状态如常良好,问及囚牢生活状况,谈及以下问题:1.所内实行违规连坐,一人犯规,众人受罚。2.所内饮食太糟,由于陈云飞是素食者,无法买到鸡蛋,营养匮乏严重。3.监室内牢头狱霸猖獗。4.对所谓违反监规者时有酷刑惩罚,陈云飞于数月前曾因对管教不够恭敬等原因两次遭受戴镣铐惩罚,甚至将手脚多日铐在一起,造成手腕严重挫伤。
3月31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陈云飞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庭审结束后作出宣判,陈云飞案一审获刑四年,陈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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