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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下乡返城群体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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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下乡返城群体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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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余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6-01 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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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位领导:
我们是湖北武汉市于六十年代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农业全家下乡插队城镇居民。今天我们怀着对党中央的期盼,诚请部领导根据我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与解释。
五十年过去了,当年湖北省委、武汉市委两级党委与政府动员承诺我们下乡去农村是短暂的三至五年后可优先回城安排工作,由于两级党委与政府失去诚信未兑现承诺,导致我们这些家庭长期坚守农村长达几十年,直至改革失地重返家园。注:(由于多子女全部跟随父母形同斩尽杀绝无一就业),历尽艰辛,一言难尽。
今天我们遭遇武汉市社保局残酷定性“自主返城”。请问什么叫自主返城?谁的错?对这段已过去的历史我们无意纠缠希望双方尊重历史,尊重实事求是各退一步共赢是我们的诚意,可是武汉市社保局在二O一O年六月出台五七工家属工的解决办法将我们与五七工一同捆绑按零八年标准在个人窗口补交十五年费用,无医保,按普通退休工人待遇百分之五十七领取710元工资。
由九六年元月起至二O一O年十二月截止实施补交,导致现在的矛盾存在,不谈五七工其所在单位补助多少?我们只想知道这俩个不同性质的群体怎么能同日而语?五七工当年是由农村嫁到城市,属农业户口,我们是由城市下乡农村属城市户口,其性质区别巨大。
在全国各地特别华中五省安徽、河南、江西、湖南都在很早妥善安置解决。唯湖北恩施在二OO九年落实政策认同其下乡工龄,湖北随州于二O一O年也相继按省厅意见给于安置,我们多次来信来访贵部包括刘金龙处长也曾接访指出不要攀比其它省市,效仿湖北省厅解决即可,我们去省厅反映:胡经衡处长也曾认可并多次与武汉市局协调未果:由于市局态度蛮横武断:对我们存在的实际困难不予同情,对我们所经历的事实予以否定,由于筹资补交难度大额度大延迟缴费而扣发二O一一年元月至六月的半年退休工资。
此次呈书贵部渴望公平正义,择日即将赴京来部再次诉求我们的冤屈与不平。(我们寻求知情权也是法律给予的保障)。
我们想知道武汉市人社局否定我们下乡历史,不给予工龄的依据是什么?请问:在否定下乡工龄这个基础上我们的青春应该如何补偿?国家在困难时期有我们付出,今天的改革成果应该如何分享?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历史旧帐政府必需偿还这个基础上我们将去如何索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既然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也不存在过份要求,只是希望给我们一个晚年尊严,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有别于五七工的待遇,减轻子女的负担,孩子们必定也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与影响啊!
我们的要求如下:
一、尊重历史,尊重实事求是效仿恩施随州和市内郊区解决办法一视同仁,放弃纠缠。
二、解决老无所医现状必定我们均以年迈夕阳之下,由于在乡村多年各种疾病深沉无钱买药。
三、解决因困难无钱参保而遗留下的部分群众及当时年龄限制而未进保的部份群众必定经历相同唇齿相依,待遇应该相同。
四、应该体谅我们的实际困难与同龄人之间的差距,将扣发的半年工资补发给我们。
以上要求不知部领导能否支持认同是我们的期待!
此
礼!
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湖北武汉市下乡返城群体共呈
执笔:肖余庆
2014-6-1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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