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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廷阁律师:“铁链女”事件信息公开进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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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廷阁律师:“铁链女”事件信息公开进展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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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廷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2-04-01 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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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同胞铁链女,就是关注我自己。
江苏省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答复期限已过,拒不正式书面答复,侵犯了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利。现向国务院举报,要求监督、查处与纠正。
附:举报信、申请表
举报信
举报人:卢廷阁,男,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中储广场C-811号,电话:13012165113
被举报人: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电话:025-83398000,83398111
法定代表人:陈建刚职务: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侵犯申请人依法获取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与纠正。
事实和理由:
2022年2月24日,我向被举报人申请信息公开(内容见附件《申请表》),25日收到,被举报人本应依法及时答复。但直到法定的20个工作日临近届满的3月22日下午,才有一个自称是被举报人工作人员的男子,打电话要约见我,我向他核实姓名职务,他拒不明示。23日下午,疑似此男子又突然用石家庄市电话联系我,说他们已到石家庄,要约见我,并答应见面时亮明身份,也同意我全程录视频进行监督,让我等他商定见面时间和地点,之后,却音信全无,爽约至今。
第二次通话中,他简单提到不公开我申请的信息和理由,我当即表示不认可,而且由于无法核实电话、身份,自然无法确认真假?况且他已经来了,为什么不见面答复清楚呢?第5次调查已经结束,并公布了通报,整个过程的基本相关信息理应主动公开。我要求的是纸质书面答复,对被举报人来讲,也没有任何不便。但是,答复期限已过多日,至今没有收到被举报人的正式书面答复。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如果处理得客观、公正、合法,没有疑点,那么就不会有连续5次调查。如果事件仅仅是个案,就不会有公安部今年的专项打拐行动,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与国务院的点名重视。所以,第5次调查,绝不能拒绝质疑,更应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取信于民,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否则,法治环境得不到根本改善,我们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铁链女!
综上,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被举报人理应主动全面公开相关信息,而不仅仅是我申请的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但是被举报人却不仅没有依法公开我申请的信息,甚至要找我谈话也拒不公开身份!侵犯了我作为中国公民获取国家重大事件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杈利。
为此,我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规定,向贵厅举报,要求对被举报人进行监督、查处和纠正。
此致
国务院办公厅
举报人:卢廷阁
2022年3月31日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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