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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收治”女精神病人牟利 警方解救后如何安置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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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收治”女精神病人牟利 警方解救后如何安置遇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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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根龙 龚少春 文章来源:和讯网 更新时间:2014-10-09 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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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先后在嫌疑人家中搜出30余份或手写或打印的空白《婚姻协议书》,协议内容有十几条,如女方因感情受挫,精神受到刺激,目前仍在接受治疗中;女方在男方家中,男方不得让女方单独到陌生地走动,否则走失、丢失或迷失由男方负责,今后不得将女方退回……
今年上半年,丰城市公安局侦办的系列以治疗为名收买数十名女精神病人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随着丰城警方解救工作及进一步调查,警方接连遭遇如何处置被解救对象的尴尬,困惑之余,更多的是对这类人群如何获得救助的担忧。
警方一晚
解救5名被拐女子
虽然24起系列拐卖女精神病人案已全部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丰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聂军斌仍心存困惑,一方面是严厉打击,一方面是解救对象应如何处置。
今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邹玲(患精神分裂症)在新建县长征路上行走时,被一名陌生男子带到附近一个巷子的民房内。四五天后,该男子用车将邹玲送到丰城市淘沙镇曾平家,商议好将人卖掉后再分钱。
3月31日,曾平约买主李某到他家看人时,邹玲趁乱借他人手机给工作单位打电话求救。新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丰城市公安局,请求协助解救。
19时许,聂军斌及同事在曾平家中,成功将邹玲和另一名女精神病患者李某解救。
之后,办案民警根据此前举报线索,连夜将该镇另一涉嫌拐卖女精神病人的范甲等人抓获,并在其家中成功解救出3名女精神病人。但当民警询问3人身份信息时,她们只是傻笑。
同时,在曾平家中实施解救以及之后系列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先后搜查出30余份协议书、欠条和收条,聂军斌仔细一看,全都是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经查,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范甲、曾平、徐强等人,当中多人已经年过花甲,甚至有的年近80岁高龄,他们时分时合,先后从广东、湖南以及省内永丰、抚州、南昌等地,除一名聋哑女和一名癫痫症患者外,收买、掳掠或以治疗精神病为名通过介绍人“收治”女精神病人数十名,之后分别以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生儿育女,从中获取非法暴利。
以治病为由
“收治”到自己家中
与邹玲一同被解救的湖南人李某,今年1月17日被徐强通过介绍人以治疗精神病为由接到自己家中,2名介绍人各拿到介绍费1000元、600元。
转而,徐强将李某带到曾平家,由其“代卖”。曾平先后联系了两个买家,均因李某情绪激动时会打人而未卖成,直到3月31日被警方解救。
在范甲家中被解救的“90后”女子傅某,是2013年10月18日被徐强通过介绍人以为傅某治疗精神病为名,从永丰县接到自己家中的。2名介绍人各得介绍费2000元,徐强同样将傅某带到范甲家中,商议卖掉后再分钱。
今年3月10日,范甲以2.6万元价格将傅某卖给丰城市杜市镇的彭某后,徐强分得1.6万。一个星期后,因傅某生活不能自理,彭某家人将其送回,但退钱要求被拒绝。
以同样理由,今年2月的一天,徐强通过介绍人将李某芳接到家中。但因李某芳母亲也跟着同来,在发现徐强家既不是医院也不是药店,觉得上当后僵持了一个多月,徐强才将李某芳送回。
父亲多次“卖女”收取介绍费
男子赵根,因女儿患病与徐强和曾平认识,2012年开始以治疗名义,帮他们四处物色女精神病人,至案发,其从永丰县等地共介绍了5人以上到徐强处“治疗”,介绍一人获1000元至2000元介绍费。
起初,赵根30多岁的女儿赵勤先后到南昌、广州等地医院治疗,以致家徒四壁但病却并不见好。
2011年,赵根“走投无路”之下主动联系上吴某,后者将赵勤接到自己家中,并和赵根约定,治好赵勤后会将其“嫁”出去,但所得礼金赵根不得干涉。
几个月后,吴某隐瞒赵勤的病情,将其以3.8万元卖给邹某为妻,随后付给赵根3000元。没想到,赵勤到邹家后无法正常生活。邹某无奈之下才又通过介绍人联系上了自称会治病的徐强,徐强又将赵勤转到曾平处,在卖给当地一男子几个月不见怀孕又被退回,后又将赵勤卖到抚州,赵勤至今下落不明。
赵勤三次被买卖,赵根都参与其中。
家住丰城的村民唐某因不能生育而找不到老婆,去年初经人介绍,以1.6万元从曾平处买了一名女精神病人做老婆。回家后发现其完全不能生活自理,遂将其退回。
就在退回该女的当天,唐某在收到曾平退还的9000元后又再加1.5万元(共2.4万元),从曾平处又另购买了一名女精神病人,之后两个月因无法相处,于是唐某将该女送到范甲处,委托其代卖,但该女之后走失。
今年1月25日,唐某花4000元从范甲处又买得一女精神病人生活至今。
“免责条款”写入《婚姻协议书》
通过对此次系列案件调查,聂军斌发现,被拐卖的女精神病人被退回或走失者众多,而徐强、曾平等人为了规避纠纷矛盾,在交易时为会与买方签订《婚姻协议书》。
2013年夏天,在深圳打工的李某炎突发精神病,从打工的工厂跑出来,途中遇见徐强的侄子徐洲(在逃),后者将其带回抚州。
因李某炎在老家有个丈夫,今年春节后,叔侄两人将李某炎带回其老家,出5000元给她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此举,是徐强为了是日后能将李某炎顺利卖出。
今年4月3日,徐强通过介绍人将李某炎以11万元“高价”卖出,除获得介绍费,还得到“礼金”9万元。
办案民警称,买方多是自身家庭困难或身体残疾者,或是智障患者,均出于传宗接代的想法,花钱买媳妇。
据嫌疑人交代,这些女精神病人或经介绍人“路上捡来”,或抓住受害人家属心理弱点,说服家属“解脱负担”或对在治疗上还抱有希望者接受“送治”建议,由介绍人以治病为名物色所得,将女精神病人留养家中,再联系买家。曾平以每月1200元作为报酬,让其亲家晏某长期在家中看守、照料女精神病人。
嫌疑人所卖价格一般按女方长相、年龄、患病程度定价。为了卖出或卖得高价,嫌疑人有意隐瞒女方真实病情,谎称女方是因感情挫折受到刺激,稍加治疗就能缓解。
这样的说明以及将卖价称作“礼金”、事后走失或病情加重等“免责条款”均被写进《婚姻协议书》,不少人因退人后要求退款未果,落得个人财两空。
有的解救对象
送回时家属不愿接收
归案后,并无从医资格的徐强仍坚称会治疗精神病,称自己收留女精神病人并买卖也是“做好事”,其所谓的治疗办法就是将药店购买的镇静剂给女方服用,暂缓其激烈情绪。
民警发现,认为这是在“做好事”的还有当地村民,相比在外流浪讨饭,他们认为这种买卖并无不妥,鲜有人举报。
此次被解救人员中,邹玲已由家属送精神病医院治疗。3月31日,丰城警方将傅某解救并送丰城市康复医院治疗。5月20日,在查明其家庭住址后,民警将傅某送回家中时,却遭遇家属不愿接收的尴尬,更无从要求补缴此前由丰城警方垫付的7000多元治疗费。
那些被成功拐卖或在拐卖过程中的走失者,还有被警方解救者,嫌疑人无法提供这些女子的来历或去向,这给警方调查及后续处理带来不少执法尴尬。
身份不明的精神病患者
亟须纳入社会救助范畴
据犯罪嫌疑人范甲等人供述,在其家被解救的另两名女精神病人是案发前半个月,分别由介绍人送到其家,至案发前,范甲仍未找到买主。该两名女精神病人被解救后被安置在丰城市某康复医院治疗,两人身份至今无法查实。
近半年过去,目前是每人每月30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以及日后的处置办法,要如何解决。丰城警方所面对的,一方面是严厉打击,一方面却是对解救者如何处置的困惑,还有对这类人群生存状况的担忧。
为此,公安部门在内部多番讨论解决办法,因无法提供该类精神病患者具体个人证件信息,丰城警方一度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也未果。
8月28日,新法制报记者从省残疾人联合会咨询了解到,2012年10月10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以及省公安厅等联合制定了《江西省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方案》,救治对象为持有江西省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性精神病患者。
“救助对象条件限制,在拐卖事件频发的当下,又面临被解救的被拐女精神病人安置难题,亟须将无明确个人信息精神病人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办案民警建议。
(来源:和讯网http://news.hexun.com/2014-09-02/168100284.html 2014-09-02 01: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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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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