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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良群在看守所遭受虐待并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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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良群在看守所遭受虐待并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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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薛芳 文章来源:本刊原创 更新时间:2016-12-27 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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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3日,江苏省新沂市王庄镇宋山村的庄玲、庄超男姐妹俩双双死亡,她们的母
亲朱良群为了找出杀害女儿的凶手,开始逐级上访。
朱良群叙述, 2016年7月6日,她在国家信访局门外被不明身份人员抢劫、绑架,当天送到新沂市马陵山派出所。在派出所她遭到了刑讯逼供,她不解,问为什么这么对待她,警方说她到国家信访局次数太多了。两天后派出所民警把她送到江苏省徐州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她遭到同监室人员殴打和欺压凌辱,整桶凉水往她身上浇,还给她强制灌不明成分的药物。8月1日她受不了同监室人员虐待,按监室报警器求助,管教民警过来不但没有制止对方,反倒给她戴上手铐脚镣,锁在地上16天。
8月26日早上,新沂市马陵山派出所来人,说带她到检察院解决问题,结果把她送到了徐州市东方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做精神病鉴定。朱良群正告大夫,“你们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并拒绝鉴定。遭到警方殴打,身上多处被打伤。
9月24日,马陵山派出所来人再次从看守所把她提出来,什么也没说直接把她送到新沂市广慈医院。 在医院等待了2个多小时后,因为医院的领导不在,没人敢擅自接收,几个民警只得把她带回。但这次她并没有被送回看守所,而是被关押在马陵山派出所。
9月26日,警方明确告知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并让她给在北京的朋友打电话,寄回她留在北京的身份证。她接过电话,没有打给朋友,而是打给了新沂市纪委求救,纪委来人才把她带离派出所。
朱良群说:“自2010年5月22日我的大女儿庄玲(18岁)被城管干部董建及妻子刘廷秀碰瓷。他们利用商铺门上一块早已损坏,用透明胶带粘贴的破玻璃敲诈勒索我女儿,我女儿拿不出钱来,他们就绑架我女儿打工抵债。我小女儿庄超男(16岁)听说后赶去救她的姐姐,姐妹俩再没回来。第二天她们姐俩的尸体被人在附近村子的水塘里发现,而且头部、面部有伤,刘廷秀当日穿的雨衣在女儿死亡现场。但新沂市警方认为是溺水死亡,不予立案处理。对刘廷秀夫妻存在的其他重大作案嫌疑之处也不做调查处理。
2010年5月28日, 新沂市警方把我全家和亲友非法劫持关押、拘留、毒打至伤残,威逼恐吓,不许说我女儿是被害。在同一天,村民郭子健说我女儿是被害,被警方毒打至昏迷,一病不起。在这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总有不明身份的人每天24小时监视我住处,有人到我家坐一会,就会有人打电话恐吓人家,或开车去围攻人家。
2010年7月21日,警方在北京写下保证书,让我不再上访,他们立案处理我女儿被杀的事,但他们不守承诺,新沂市公安局长刘丽涛拒绝立案调查,还将我关在铁笼里。指使警号为231464的警察暴力殴打我,恶狠狠的说:“政府、公安都知道你女儿被害的事,在把你打死你也白死,你家没钱没势”。
2012年12月中旬,我在北京被警方绑架回去,关黑监狱5天后,强逼我夫妻签字,哄骗说是让看女儿。结果他们把我带到马陵山火化场,绑在警车上,半夜强行火化了我女儿尸体,达到了他们毁尸灭迹的目的。
新沂市警方还利用他们的权利,在网上拉黑我身份证,使我身份证在信访机关无法正常登记
使用。并勾结北京警方,说我是在逃犯,进行抓捕关押。
在这几年的上访过程中我遭到政府和警方的报复,口粮田被抢,自家的建筑材料被拉去修桥不给补偿,我因为上访遭到非法拘禁20次,关看守所4次共180天,送精神病院2次,暴力毒打7次。至我头部和身体多部位长期疼痛,行动受限。被截访抢走的物品和1万余元现金至今没有归还。”
举报人,朱良群,女,汉族,住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镇宋山村赵庄一组,身份证号:320381196508014486,手机:15852297578。
朱良群近照
   
朱良群叙说被迫害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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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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