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6年6月8日消息】近日,黑龙江籍访民马波在居住地北戴河取快递期间,无辜遭一男子殴打,报警后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牛头崖派出所,仅口头告知此事不属于治安案件,且调解、核查过程处理不公,马波现正式提出异议,请求牛头崖派出所对其被殴打一案依法受案、立案调查,按治安案件办理。
2026年6月7日约18点25分,马波在**家喜源地下超市快递点(家喜源购物超市地下代收点)**取件。因有快递未找到,马波准备从通道口出去,找现场工作人员帮忙查找,且马波另有其他快递已放在通道外,只能从该出口通行。
一名陌生男子无故封堵该通道口,强迫马波从后方路况不明的区域绕行。马波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现年66岁,身患心脏衰竭、腿部残疾,行动不便,无法绕行,且马波需要从这个出口出去找工作人员处理快递。对方态度蛮横,答复“我管你那个”,拒不避让。
双方近身区域属于监控死角,该男子在此死角内先动手打了马波一拳。马波出于自保,立刻快步走出死角区域,并非无故向前冲撞。可马波走出死角后,该男子又追上来补打一拳。事发后马波心脏剧烈不适,当场服用心脏药物缓解。
牛头崖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后,仅以死角区域无法拍到第一拳、称看到马波向外走,就片面认定没有打人行为,刻意忽略监控清晰拍到的第二拳。同时对方在调解室内公然谎称马波出言辱骂他,与监控记录完全不符。
后续组织调解时,马波要求该男子当面诚恳赔礼道歉,但其到场后态度敷衍,称“低头不见抬头见,是你招惹的我,不是我招惹的你”,毫无认错态度。当时马波心脏难受,也不愿耽误陪同前来的邻居时间,未当场表态。回家后马波整夜心绪难安,身体也持续不适。
事发报警后,牛头崖派出所未依法受案、立案开展完整调查,仅口头表示本案不属于治安案件,让马波自行到法院起诉,处理方式不公,未能维护马波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案中,对方无故堵路、阻碍马波正常通行,先后两次动手殴打马波。马波是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同时身患疾病、肢体残疾,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该案依法属于治安案件。监控已完整记录第二次打人行为,足以认定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依据上述规定,殴打他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牛头崖派出所有权受理并作出相应处罚,不得直接推诿至人民法院。
马波提出具体请求:1.对该案依法受案、立案,出具受案回执;
2.完整核查家喜源地下超市快递点全部监控视频,正视死角无法拍摄第一拳、但第二拳清晰可查的客观情况,全面还原事发经过;
3.依法对涉事男子开展调查,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作出处理;
4.责令涉事男子放下侥幸心理,当面、诚恳向马波赔礼道歉;
5.协助调解马波因本次被殴打产生的就医检查、用药等相关费用;
6.若牛头崖派出所仍认定该案不属于治安案件,请出具书面的不予受案文书,并写明事实与法律依据。
马波电话:18712763535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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