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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被剥夺通信权提审过程中遭不当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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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8-20 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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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6年8月20日消息】2025年10月至今,“锡安教案”共有近30名牧师、传道人及信徒被当局抓捕,其中18人正式批捕。至今在押人员8人,包括王林牧师、高颖佳牧师、尹会彬牧师、刘桢彬牧师、王聪牧师、林书铖牧师、汪中长老、信众吴秋雨(杨俊牧师妻子)。其中王林牧师至今被羁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律师送交到看守所的近视眼镜,检查合格后看守所签收,但至今没有把眼镜交到王林手中,看守所亦剥夺王林牧师的通信权。另外,汪中长老父亲正在抢救,家属呼吁北海法院立即放人,让他回家见父亲最后一面!
8月20日,王林家属发文质疑北海市第二看守所所长陈军,王林的近视眼镜到底在哪里?
律师送交到看守所的近视眼镜,检查合格后签收。为什么至今没有交到王林手中?
是谁扣着不发?依据是什么?一个近视的在押人员,连正常使用眼镜都如此困难吗?
请明确答复:眼镜在哪里?什么时候交给王林?
王林家属@谢飞警官,请求公开说明:2026年6月18日,到底是谁提审了王林?
当天提审过程中王林遭到辱骂、羞辱、威胁等不当对待。然而相关卷宗材料中,为什么看不到该提审人员的警号?为什么签名潦草到无法辨认?
既然是依法办案,办案人员为什么不能清清楚楚留下自己的身份?
请公开当天提审人员的姓名、警号、所属单位,并依法保存、调取当天完整的提讯登记和同步录音录像。
谁提审,谁签字,谁负责。执法必须留痕,权力必须经得起追问。
王林母亲发出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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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剥夺王林牧师的通信权?被关押十个月只收到母亲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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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按着看守所的要求配置的近视眼镜,到现在还没有给到王林?2025年11月由律师带去看守所,门口检查并签收。
为什么?请广西北海第二看守所给她一个解释。
另外,家属恳请北海法院立即释放汪中长老,汪中长老父亲正在抢救,请让他见父亲最后一面!
汪中长老的父亲目前正在医院紧急抢救,情况危急。作为儿子,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赶回父亲身边,见父亲最后一面。
这不是特殊待遇,而是最基本的人道关怀。
家属紧急呼吁北海有关法院及办案机关:请立即采取人道措施,允许汪中长老回家探望病危父亲,让一位儿子能够见父亲最后一面,不要让这成为一个家庭终生无法弥补的遗憾!
检察院已经给予缓刑量刑,继续羁押毫无道理!请立即放人!让汪中长老见父亲最后一面!
据悉,北京锡安教会“10·9”教案,自2025年10月9日起,共有23位牧者及同工被羁押。目前,其中14位已取保候审,1位获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并释放。截至今日,仍有8位牧者及同工被羁押于广西北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涉嫌“诈骗罪”及/或“非法经营罪”。
案件已于2026年6月18日移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7月17日在辩护律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起诉至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对于听取辩护人意见存在困难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完成;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听取的,应当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然而,本案承办检察官在未依法履行上述法定程序、未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情况下,即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该做法明显违反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明确规定,严重损害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和诉讼权利。
案件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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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金明日牧师已赴美国,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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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王林、尹会彬、高颖佳、王聪、吴秋雨、汪中、林书铖、刘桢彬等8位牧者同工,在辩护律师未获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起诉至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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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目前持续高温高湿。羁押人员长期居住于约四十平方米、容纳三十余人的监室内,居住环境拥挤,已有多人出现严重痱子、湿疹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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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牧者同工至今仍未获得必要的药物和医疗救治;申请营养餐亦遭拒绝,身体状况持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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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位牧者同工长期营养不足,普遍出现明显消瘦,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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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牧者同工依法享有的通信权利持续受到限制。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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