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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媒:“被精神病”在中国会成为历史吗?         ★★★
德媒:“被精神病”在中国会成为历史吗?
作者:吴雨 文章来源:德国之声 更新时间:2013-06-16 15:08
(德国之声记者吴雨报导)据中国官媒“人民网”等媒体报导,《精神卫生法》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30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据此中国医学界和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部法律确立“自愿住院原则”,此前引发激烈争议的“被精神病”现象有望终结。
近年,中国各地多起“被精神病”案例被媒体曝光:2008年山东泰安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途中被当地政府抓回,关进精神病院20多天;2008年7月,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其母亲王静梅失踪后被证实被警方送入一家精神病院以阻止她为杨佳自聘律师;2009年《南方都市报》曾披露广东深圳女子邹宜均因家庭财产纠纷,被其二哥及家人化名为“韩丽”,两次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了3个多月……
去年10月26日,中共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至此历经27载,被寄予保护精神病患权利、厘清精神病医生和机构权力边界的法律终于出台。与一些学者赋予这部法律的高度评价相比,亦有一些法学学者对“被精神病”现象能否彻底杜绝提出质疑。
“突然就身陷一个精神病院的孤岛上”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向德国之声回顾,在杨佳袭警案发生的当晚,她被北京警方带走声称要协助上海警方做调查,其后被送入北京安康精神病院。据王静梅透露,这是一家北京公安部门设立的内部医院。在这个“孤岛”上,她与牵挂的儿子、和外面的世界失去了所有的联系:“我自己是深有体会的,当年他们把我拘禁进去的时候,他们用的是假名字,他们用各种手段开了一个假证明,他们莫名其妙的拿来一个精神病的鉴定书。如果不是因为当时事情特别轰动的话,没有人知道我在里面。”
王静梅也表示作为有着噩梦般“被精神病”经历的人,她支持所有取消“被精神病”的法律,尤其是希望这样的法律能够作用于很多“被精神病”的上访者,能够帮助这些人走出困境:“我了解到一些上访的人,他们就‘被精神病’,对上访者应该去了解他们的原因和理由去处理问题,而不是把他们当成精神病人抓起来,所以废除‘被精神病’我是支持的。”
“公安办的精神病院不关停,‘精神病维稳’可能还会存在”
中国民间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于2010年发布的《中国的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曾指出“精神病维稳模式”的存在:“中国精神病患收治局面十分混乱,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精神病治疗被滥用;没有任何司法审核程序,导致把一些人送至精神病院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甚至单位、警方、政府都可以充当送至人,直接和精神病院达成合同关系,这样的情况下,会很容易把没病的正常人也送进去。”
东南政法大学法学学者张赞宁也对该法的正式实施表示支持,认为会让“精神病维稳”的情况有所收敛,但他同时也质疑该法能不能对公安部门直属下的精神病院起到约束作用:“以前很多‘被精神病’最主要是发生在公安局自己设立的精神病院里面,当然也有发生行政部门办的精神病院中的,但是我现在怀疑的是公安局为什么要办精神病院呢?他们的目的肯定就是要把一些不给罗织罪名的异见人士、上访人员,不好判刑的情况下就以这种方法送精神病院。新的《精神卫生法》并没有取缔公安部门办的精神病院,这就为公安部门继续对异见人士、上访人员‘被精神病’埋下伏笔,留了一块‘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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