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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与被自杀折射中国社会         ★★★
被精神病与被自杀折射中国社会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13-06-16 16:05
据中新网2013年5月1日电,《精神卫生法》已于2012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治疗”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没有“开药权”。此外,《精神卫生法》还确保贫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救治,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被精神病,大多发生于公民在维护正当权益时,公权部门对于公民权益伤害不但不作为,反而对公民进行迫害的一种社会现象。
比如最近,今年4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宏正酒店门前,该市五交化公司的20余名员工在这里聚集,为“国有资产被少数人侵吞”及“房屋遭受强制拆迁”等问题讨说法。他们已为此奔波了6年之久。之所以赶到该酒店门口,是他们得知湖北省纪委的一个工作组在这里驻扎,他们期望此举能得到该纪委工作组的重视并使他们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半个小时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认为“酒店正常经营秩序及酒店内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扰,并造成该处道路交通受到影响”,予以驱赶并维持秩序,随后将参与该事件的11人带至公安机关调查。其中除了上访代表外,还包括十堰市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及十堰市粮食局职工吴祖华。当时彭、邓两人在现场拍照,而吴则用DV录像。次日凌晨,吴被释放,警方认定他只是“路过并拍照”。彭、邓两人则被投入十堰市精神病院。
彭宝泉究竟干了什么?到宏正酒店门前上访并被带进派出所的五交化公司的一名女员工对羊城晚报记者介绍,彭宝泉之前与她们不甚相熟,只是听说她们要去反映一件已上访七年未曾得到解决的事情。她们是在当天上午8时30分左右到酒店门前上访的,整个上访过程约半个小时,始终没有人来接见,而彭宝泉中途过来,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她们随后被赶来的大批警察送上警车后,才看到彭宝泉也被送上了警车。这名员工称她在派出所一直被盘问到昨天凌晨5时许才离开派出所。上访职工给记者传来了一份加盖“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公章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上称已查明这些访民4月9日八时许“打起横幅围堵宏正酒店正门”,在门口呼喊,致使酒店“无法正常经营长达30分钟”,决定对带头者王××行政拘留七日。据这位上访职工称,被正式拘留的仅她一人,她对彭宝泉仅仅是拍了几张照片就被送精神病医院感到无法理解。
彭宝泉的妻子叶女士对记者说,彭宝泉最近言行、精神一直很正常。叶女士坦承,两年前彭宝泉因与派出所民警起争执被抓,当时曾找本地医生对他进行了精神鉴定,后派出所重新找武汉的专家鉴定,结果是他有点“偏执”。而据跟他一起关在派出所的一位上访职工称,彭在警车上和派出所内未见有异常举止。叶女士质疑,派出所把彭宝泉送进精神病院,并未征得家属同意,甚至在送进去后有关方面也没有通知家属,而不准家属一周之内探望更令人不可思议。
知名博主张洪峰发表博文提出强烈质疑。该博文引用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毅的话说,精神病诊断事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如果不经严格的程序就可以将人送进精神病院,那将人人自危,它已经成为公民人身自由丧失的一个医学理由。基层官员无法无天,可怕的是相当官员保持沉默,装聋作哑,真是没人管了。彭宝泉是热心人,彭宝泉的一个哥哥,几年前上访途中,突发脑溢血成了植物人,他觉得很惨,他想帮帮别人。社会底层民众陷入生存困境,政府官员不闻不问。此时我们的社会需要热忱的人;而不该容忍的正是那些麻木的冷漠看客。
当今社会一再出现健康人被“被精神病”事件,让人心有余悸,这是当地官员默许的违法行为,检验着当地主政官员政治智慧和“执政为民”理念。如果官员一味冷漠、麻木,我们的社会真是出了精神问题。
彭宝泉似乎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今年年初,湖北青年陈永刚因在网上质疑“某县领导搞形象工程”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其在被拘留之前告诉了彭宝泉,彭宝泉随后向知名网友张洪峰求助,张洪峰乃发表博文披露。此时正召开全国“两会”,顿时舆论大起,十堰市公安局3月5日撤销了拘留决定,郧西县政府和警方在网上公开向陈道歉。
早在2001年,他获悉建行十堰分行五堰支行有人存在贪污腐败现象,于是向十堰市纪委举报。经纪委介入,该行原行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他认为,这个处理并不圆满,因为他举报中的其他人包括宋某在内没有受到追究。
彭自述,自2003年起,他先后被剥夺客户资源、下岗、被打致残、家庭离散,而这些遭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的直接上司换成了他举报的宋某的丈夫胡某。2005年底人事制度改革,他所在的单位共有3人下岗,一个是司机,一个是电工,另一个则是他。他认为完全是胡某打击报复的结果。为了重新上岗或讨回客户资源,彭数度找胡,以及向上级领导反映。在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发生到双方动粗的境地。在几次冲突中,双方互有伤情。2007年在被原营业部主任赵某打伤左眼后,获对方赔偿23万元。而2006年至2009年期间,彭则先后被行政拘留两次共30天,罚款两次共600元,并于2008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获取的资料显示,2007年1月始,彭即在建行办理了病休手续。
今年4月16日上午,本报记者前往建行十堰分行采访,欲求证彭的相关事实时,对方以上市公司有严格规定为由予以婉拒。而该行给市委宣传部提供的“彭宝泉情况介绍”也只简单罗列了彭于2005年落聘后至2009年服刑期满释放期间,如何与营业部主任发生冲突,如何被处罚、拘留直至判刑的基本过程。
至于因“偏执”而被精神病的,在中国已经数不胜数。最著名的就有2010年被广泛报道的徐林东。当年在漯河市精神病医院,徐林东当着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面,神智清醒的徐林东拿出笔,在黄色稿纸上写下:“救救我,想出去”。而这时的徐林东,已被关在精神病医院6年半。
据徐林东的家人叙述,1997年,好打抱不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开始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不堪徐林东“找麻烦”的大刘乡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抓回来,将其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关起来。
记者称,在接受采访的1个小时中,徐林东逻辑清楚、谈吐清晰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被关6年多,被捆绑50次,被电击55次,两度逃跑,几度自杀。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把他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的徐林东,被强制进行各种“治疗”。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期间,徐林东的身体不断恶化,不断生疮、生癣,“他们又不给我治疗,一直在里边关着,也不叫出去”。而徐林东的家人,直到2007年7月,才知道一直下落不明的徐林东被关在精神病院,这才到驻马店探望。 
关于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用,徐林东肯定地说:“政府交的钱,大刘乡政府交的。”虽然徐林东没有亲眼见过乡政府的人交钱,但曾有护士跟他说起此事:“一开始一个月1300元,后来一个月1500元。”从护士口中,徐林东还得知:“如果我再上访,再找事儿,乡政府的当官的就会就地免职,所以不让我出去。” 6年多来,他视力越来越差,现在写字都得拿放大镜。整个采访过程中,徐林东多次向记者说“谢谢”。离开时记者给了徐林东一包烟,看到他眼里含着泪。 
  徐林东的祸因,只为帮邻居讨公道。张桂枝是徐林东的邻居,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村民,丈夫耳聋,大儿子是脑瘫患者,而张桂枝自己则因为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这个五口之家只有女儿和二儿子是健全人。1997年2月,张桂枝开始考虑大儿子的婚事,打算拆掉老房建新房。麻烦来了。她先是和邻居王永安发生了宅基地纠纷,后又和乡土管所所长陈永和发生肢体冲突。她坚定地认为,乡政府在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做了手脚。得知张桂枝的遭遇后,徐林东不顾家人反对,当即让张桂枝一家人在一个全权委托书上按了手印,帮助张桂枝状告乡政府。1998年6月,在两审皆输的情况下,徐林东带着张桂枝开始到北京“越级上访”。2003年10月14日,徐林东被大刘乡政府派人从北京“抓”了回来。这就有了徐林东自述中提及的先关看守所后进皮革厂再送精神病院的那段经历。
  2010年4月21日,记者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看到了徐林东在该院的病历,病历上联系人一栏名字为“赵振”,在与病人关系一栏注明为:干群。而记者在大刘镇政府采访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干部里根本没有一个叫“赵振”的人。病历上“赵振”的手机号码,是大刘镇分管政法的副镇长赵廷耀的。病历中,医院在对徐林东的检查中记录道:“意识清、仪表整,谈话接触可,尚能适应病房环境,对时间、地点、人物回答准确无误,饮食可,睡眠好,大小便正常,个人卫生知料理。认知活动方面:否认存在有感、知觉及感知综合障碍,谈话语速可、语量中等,在思维联想活动量和速度方面未发现异常。情感活动:情绪易激动,情感活动适切,无发现有病理性激情及强制性哭笑等,本能欲望如食欲、性欲无明显增强或减弱。无发现有关系妄想,被控制感等智能方面检查及记忆力方面检查,如常人谈话注意力集中,否认自己有病,拒绝住院治疗。” 从这些描述看,徐林东无疑是一个正常人,医院最后的初诊结论仍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徐林东被解救时,大王村沸腾了。从大刘镇政府的面包车上走下来的徐林东被人群包围,他挨个和乡亲握手。“林东哥,回来了?”“林东大(方言,叔的意思),回来了?”一个又一个声音跟他打招呼,徐林东拿着大哥给他的100元钱,走进了一个小卖部,和店主热情地打完招呼,买了两条香烟,走出门向每一个年轻的和年老的男人递烟。8年前离家到北京上访,6年半前被送去精神病院,徐林东终于又见到乡亲。几个同村的妇女说,“变化太大了”,走时的黑发已经花白。但几乎所有人都说,“你看他谁都认识,跟大家都打招呼,哪像精神病”。
  除了被官方打击报复而被精神病,也有民间行为而导致精神病的。比如49岁的汪飞是河南省酒类销售的大腕儿,他经营着一家酒业销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长。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忙碌着生意。不知何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6个彪形大汉,直奔汪飞而来。“就是他!”瞬间,汪飞就被几名彪形大汉包抄并按倒在地。还没等在场的员工愣过神,汪飞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强行搜身,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掳走。“你病得很重!”“我没有任何病,我没有……”不容分辩,汪飞就被强行架上救护车,拉到了郑州某精神病医院。等汪飞明白时,他已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医院戒备森严,他被绑在病床上。
“我真的没有病,正常得很。” 被强行拉到这家“戒备森严”的精神病院后,只要有机会,他都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然而医生根本不听,反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疗。汪飞说,进到医院,“我的手脚全部捆绑到病床上,腰间还系一根绳子,这样的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住院后,医生、护士强行撬开汪飞的嘴巴“喂”药,还注射针剂。汪飞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医护人员就打他。因为病房“与世隔绝”,他的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2000年,他和前妻离婚,因经济问题他们发生过矛盾。汪飞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飞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飞辩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还会有人来找我做生意?”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飞多次乞求后,得到一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电话后,联系律师参与营救。当天下午2点,他们赶到了这家精神病院。折腾了几个小时,医院仍是不放人,小汪无奈报警。民警明确告知院方,凭直觉“患者”汪飞没有精神病。院方负责人和医生均声称没有家属,也就是汪飞的妻子同意,医院无权“放人”。“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医政科长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释,“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汪飞的妻子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俩早离婚了。”汪飞弟弟说。但是院方说:“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
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反复交涉,郑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汪飞知道这一切都是前妻“设计”的,可是,他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做检查,单凭前妻的一句话,就认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医院逼他口服、静脉注射药品,并被无端捆绑、殴打,苦不堪言。小汪又向几家媒体反映,迫于各方面压力,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80多个小时的汪飞才获得自由。
为讨要说法,汪飞将医院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律师认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制汪飞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严重侵犯他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要求赔偿20万元。院方逼迫他吃药,并遭到无端捆绑、殴打,严重侵犯他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赔偿10万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法院认为,精神病院仅凭殷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汪飞带往医院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汪飞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最终判决,医院当面向汪飞赔礼道歉,并赔偿汪飞精神抚慰金3万元。收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汪飞热泪纵横。精神病院收人谁说了算? “医院凭一面之词就能将人强行带走?”汪飞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
像彭宝泉、徐林东、徐武、汪飞这样“不该收治被收治”的案例屡见不鲜,财新网统计了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多起正常人被非法收治至精神病院的案例,其中有的人从1990年代起一直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有的人甚至最终在精神病院离世。 “被精神病人”通常有三类情况被送至精神病院:被家人送至、被单位送至、被政府送至,“被精神病人”本人的意愿完全被忽视,如湖北十堰“被精神病者”彭宝泉所述:“看守所你可以喊冤,能够申诉,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说你病得不轻。”而“非自愿住院治疗”问题正是法案难以出台的主要原因。
网民质问:当想到就一个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长达十几年的时候,他们就不觉得心里有愧吗?这么缺德的事这些政府官员是怎么做出来的?他们怎么做的出来?我们的国家怎么会是一群这样没有人性的的畜生在管理?是谁选拔出来的?当初在选拔人的时候没戴眼睛还是他们根本就是同一类人?!
被精神病还是比较轻微的,起码还有命在。最残酷的莫过于被自杀。
事实上,从大陆建政至今,官员的自杀或被自杀的人数不胜数。他们采取的自杀或被自杀的方式包括:吃药、跳楼、割腕、上吊、服毒……。至于自杀或被自杀的原因,或政治失意,不见容于当权者,感到前途渺茫;或生活绝望,感到生不如死;或用死来捍卫人格的尊严和拥有的理念,以示自己清白与坚贞;或不得不死、以保护不能说之人和背后的秘密……。
自杀和被自杀的官员不仅限于各级官员,甚至还包括政治局委员这样的高官。由于篇幅有限,仅列举若干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的大陆高官。
从大陆建政至1970年代末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高岗(1954);中宣部副部长姚臻;曾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室主任、中央政治局主席秘书之职的田家英(1966);华北局候补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邓拓(1966);曾任《光明日报》总编辑、中央出版总署发行局副局长的储安平;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出任劳动部部长的李立三(1967);政治局委员、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陈昌浩(1967);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张琴秋(1968);上海市副市长金仲华(1968);曾任新华社总编辑、《解放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人民日报》社社长、全国科协副主席的范长江(1970);北京市前副市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吴□(1976);文革期间追随江青并担任文化部部长的于会泳(1977)…… 
从1980年代至今的有:北京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1995);权倾一时但自认为是毛泽东一条狗的江青(1991);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夫妇(2009);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2009年);宁夏自治区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2009年);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2009);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2010);山西运城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铁刚(2011);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2011);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2011);河南省商丘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明显(2012);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祁晓林(2013)…… 。据说,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期间,也有不少官员对“唱红打黑”十分反感,但又无可奈何,一些人因此患上了忧郁症而自杀。比如重庆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谢大军、重庆科技大学副院长何健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税正宽等,都是死于自杀。 
上述自杀或被自杀的高官名录或只是冰山一角,普通官员、一般党员自杀或被自杀的数目可想而知,尤其是在非常时期。据悉,仅在文革十年惨祸中,由官方宣布的自杀者就有170多万人,仅一个陕西省,文革中自杀的党、政干部就有两千多名。从大陆社会几十年来比较广泛的自杀、被自杀、被精神病,可以折射出这个社会的痼疾: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存在着令人恐怖的精神病!
被自杀的和被精神病的,大多是老百姓,是由于社会原因;但大多自杀的官员,却大多是出于政治或贪腐原因。为了避免自杀,官场从1990年代开始出现外逃风、裸官风。据媒体披露,中国目前至少有118万名裸官,不少裸官被揭涉贪腐下台。其中薄熙来,儿子自幼到英、美留学,妻子被指拥有新加坡国籍,他和家人转移到海外的资产被指多达60亿美元(约470多亿人民币)。广州白云区联边村一名任村干部的裸官,日前被揭拥有逾10亿元资产。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因涉贪腐在前年二月被停职审查,传媒指其家人在外国至少拥有三幢豪宅,存款多达28亿美元(约220亿人民币)。而最近被审判的山东原副省长黄胜,消息指黄早已将巨额资产转移给与他假离婚、已移居加拿大的前妻及儿子、媳妇,即使罪成入狱十年八载,出狱后下半辈子仍衣食无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的《法治蓝皮书》指出,近四成七公职人员认为子女可拥有外国国籍或永居留权,显示大部分官员希望将子女送到国外。
所以,看来中国大陆仅仅制定一个《精神卫生法》,还远远不够。
(来源:天涯社区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2654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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