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获悉,湖北省各地区退养的民办教师近期退养金获得小幅度增加。
据了解,2007年下半年,湖北省召开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专门会议,由一位省委副书记领头。这次会议制定了湖北省退养民办教师最低退养金标准,每名退养民师月退养金不得低于三百元。同时,退养民师此前还向我们透露,他们看到了湖北省关于民办教师的一份尚未公开的文件,该文件说湖北省政府今后每年将拨款二千万元用于增加退养民办教师的退养金,平均每位教师退养金增加近二百元。
2007年底,湖北退养民师获得消息,湖北省的拨款已下达到了各县市。2008年1月开始,各县市退养民师领到了增加的退养金,2008年随后几个月,增加的退养金得到了继续发放。
现在,我们了解到,各地增加退养民办教师退养金的情况并不一样。在湖北省孝感、荆州等地区各县市,每位退养民师月退养金增加了150元至180元,加上原有的退养金,每位退养民师月退养金达到了近五百元左右,但在湖北随州,退养民师原月退养金为218元,这次随州市给每名退养民师每月增加了82元,以满足湖北省关于退养民师月退养金300元的最低标准。随州退养民办教师质疑,湖北省下发的款项是否全部用到了民师头上。
湖北省退养民办教师是2002年前后,被湖北省各地政府一次性辞退回家的民师中年纪大、教龄长的教师。这批教师被“退养”后,由当地政府发放二、三百元的月退养金。对于这次被增加退养金,湖北省退养民办教师们给予了肯定,但他们也认为这次增加的幅度非常有限,不足以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老师们认为,按政策,他们当年都是应该转为公办教师的。
湖北省退养民办教师们表示,他们还会继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去讨说法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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