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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民师代表杨焕清就维权一再受打压的诉求书         ★★★
湖北荆州民师代表杨焕清就维权一再受打压的诉求书
作者:杨焕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6-23 11:03
我叫杨焕清,男,现年五十五岁,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社区五组居民,住公安县斗湖堤镇长江路四十七号。
 
我一九七九年元月入伍,一九八三年十月加入中共,一九八六年八月参加教育工作,二00三年元月被公安县政府违法强行辞退。因要求公安县人民政府落实国办发[97]32号文件精神依法逐级上访,被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劳教管理委员会两次决定劳教,且两次均已投入湖北省沙洋劳教所执行。第二次送达给我和家属的《劳教决定书》竟未盖公章。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我第二次被“解教”。同年五月九日,我不服“劳教”的行政处罚,向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等待一周后,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卜开智同志仅以口头形式通知我,你这个案件社会影响重大,公安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我向他索要书面的《行政裁定书》,也被他无理拒绝,还遭到法警的拖扯,差点遭到殴打。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同十多名民师同仁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该院立案庭的朱庭长在与相关领导商量后,口头答复我,你的案子不属人民法院管辖,你爱找谁找谁。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我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因公安县人民法院和荆州中院未依法作出裁定书,高院无法受理。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我与四位民师同仁到北京向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反映自己的遭遇,四部门工作人员均要我向当地国家权力机关反映,督促公安县人民法院和荆州中院依法立案。后我又向公安县人大、荆州市人大反映情况,均无结果。
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我与十余名民师在公安县人大常委会门前要求县人大督促法院审理我的案子,遭到公安县公安局民警的野蛮殴打,至使张开云、桑茂明两位同志负伤住院。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我们公安县一百余名民办教师陪同我到公安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立案,审理我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遭到该院干警的阻拦。该院法警竟然对我们这些曾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民办教师施放摧泪瓦斯,我气愤地将公安县人民法院的招牌上的人民二字用一个大的“违”字贴上,使之成为“公安县违法院”,我认为恰如其份。
我认为:某些地方的主要领导,拒不执行中央的政策,大肆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下,对依法上访的人民群众,实施电话监控、人员监视、非法拘禁、行政拘留、非法劳教等打击手段。这些就是极其严重的政治腐败——为地方个别主要领导捞取政治资本,扫除其仕途上的障碍。这种腐败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人民群众对共产党产生怀疑,间离了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关系,歪曲了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与宗旨。动摇了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这种情况应当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是上访无路,诉讼无门。只有将事实真象公布于社会,揭露湖北省荆州市和公安县的严重违法行为,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的大力支持,以期引起高层领导的注意,既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又为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一点微不足道的力量!
上述事实均有人证物证,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杨焕清
                               二0一四年六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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