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0日, 我们的母亲徐兰英在信阳市家里被投毒杀害。
2005年7月20日,我们的大哥杨春科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租处被投毒杀害。
以上两起我亲人的被杀案,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于2005年9月19日破案。杀人犯肖彩云(是被害人杨春科的儿媳)交待了她与台商的奸情,交待他们在大陆制毒、贩毒,并交待了用制造的毒品“鸟头碱”、“铊毒”毒死她公公杨春科、她奶奶徐兰英的事实。这是有预谋、有准备、有组织的投毒杀人行为。
广州市警方将案件侦察结果移交武汉检察院(原告和被告人都是武汉人),检察院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9月29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开庭审理,居然是以“非公开”的形式。法院把涉嫌杀死妻子的徐和平(曾用名徐楚平)判无罪,徐和平顶替制毒、贩毒、投毒故意杀人的台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徐和平涉嫌杀妻案判无罪的判决书与顶替台商判处死刑的判决书为同一案号(2005)洪刑初字第526号,法院发出文号268号。
法院让一个名叫张培灿的案犯顶替参入制毒、贩毒、投毒故意杀人的吴某(徐兰英的小女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培灿在原案中被判无罪的判决书和投毒杀人案的死刑的判决书为同一案号(2005)洪刑初字第526号,法院发出文号268号。
这个我母亲与大哥被害案的庭审,没有依法通知被害人徐兰英的三个女儿到庭。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法院刑庭庭长余年风冒名顶替被害人徐兰英的大女儿杨春秀到庭;张培灿的妻子彭玉枝冒名顶替被害人徐兰英的二女儿。
此案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冒名顶替被害人徐兰英大女儿杨春秀的刑庭庭长余年风提出索赔,真正的杀人犯被判巨额赔偿。台商赔付的赔偿金是一张武汉光大银行现金卡,被余年风拿去。此证据见“公证债权文书”(2005)洪刑初字第528号,法院发出文号270号。
拿走我母亲哥哥被杀害赔偿金的余年风来到信阳市,和原信阳市公安局长陈志中到被害人亲属家里,逼迫恐吓,毁灭证据。陈志中还把被害人徐兰英的儿子在信阳公安局关押两天。被害人徐兰英的二女儿杨春芳也被陈志中关起来殴打,辱骂,后来追杀到武汉。
见于此,我们作为被害人的亲人,踏上了漫漫无期的投诉上访之路。
2006年11月7日晚,河南驻京办事处领导(杨春芳户口是河南的)和武汉驻京办事处领导对我们说,他们与武昌区政府彭区长联系好了,区长亲自接待我们,给解决问题。谁知,11月8日,我和妹回武汉就被关进到武昌区设在余家头213号的法轮功转化班,关押两天。11月9日晚上,我们报110,警察到来没找到我们,关押我们的当头的说,这里不安全了,把我妹杨春芳放了,把杨春秀转移到武汉市六角亭精神医院关押九天,11月17日再次又把杨春秀转移到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关押。
在安康医院,一位姓朱的主管医生说,我们的案子与其他上访人的案子不一样,所以要对杨春秀作治疗,强迫她吃药。她吃药后眼睛模糊,头晕以至后脑勺闷疼,脖子硬,走路腿发飘。她一不小心就摔倒,摔得胳膊和身上到处是青肿。她问朱医生,她是正常人,为什么强迫吃药,朱医生说:“你必须吃药,这就是依据。你才能早日出院回家。”到后来,她假装吃了药,把药藏起来。
2007年2月17日,朱医生在医嘱上写,让杨春秀和娘家人断绝关系,每周的探视日,妹妹看不能见她们,这样才能早日出院,并强迫杨春秀在上面签字同意。
2007年春节过后,周二探视日里,两个妹妹来到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朱医生就不许杨春秀与妹妹相见,两个妹妹围着住院楼撕心裂肺地叫“姐姐”,这样姐妹才得到见面。
2007年6月10日,我们的二哥病逝,杨春秀被关押在安康医院,无法回信阳向二哥遗体告别。杨春秀的丈夫糖尿病病发症青光眼做手术,需要人照顾,她被非法关押安康医院,不能照顾丈夫,丈夫还要为她早日得到自由操心奔跑。政府个别官员刁难说,只要把杨春秀的户口从武汉转到广州,就放杨春秀出院回家。
2007年12月18日,安康医院刘科长讲:我们的案子能翻案的话早就就翻了,让我们以后不要再提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了,并且说出院后再上访,就被关押一辈子。
同时关押在安康精神病院的上访人一个个先后出院,杨春秀还被关押。妹妹四处奔波呼号,给党中央领导写了“紧急求救放人”的信。感谢中央吴邦国委员长看到求救信后非常重视,把求救信转到武汉市市局信访办。被以“精神病”的名义被羁押一年多的杨春秀,终于在2007年12月21日走出了安康医院,重获自由。
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党,相信党与国家的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受害人:杨春秀、杨春芳、杨春萍、杨春厅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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