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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拘留所违法剥夺律师会见权         ★★★
湖南永州拘留所违法剥夺律师会见权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1-06-30 21:25
【民生观察2021年6月30日消息】湖南维权人士唐慧的哥哥唐世科因自家山林被毁而上访维权,于2021年6月13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现关押在永州市拘留所。此后家属曾多次前往申请会见遭到拒绝,近日,家属聘请的代理律师前往拘留所申请会见,仍遭无理由拒绝,公然违法剥夺律师会见权。

据唐慧反映,因家中山林被毁,她的哥哥唐世科依法上访维权,却在2021年6月13日被警方违法行政拘留,至今未归。她的嫂子文春霞按照法律规定五次去永州市拘留所申请会见,五次被拘留所野蛮拒绝。因担心其哥在拘留所内的人身安全,走投无路之际,其嫂文春霞只能聘请律师申请会见。

2021年6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朱孝顶律师和任建宇律师,在徐利平律师和王灵波律师的陪同下,到永州市拘留所依法申请会见唐世科,并按照规定提交了律所介绍信、家属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和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拘留所民警杨盛(警号:114608)和黄虎(警号:080085)先是以需提供本地核酸检测报告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并称湖南省公安厅有文件规定。律师强烈要求拘留所提供省厅文件。结果,民警拿出的文件,律师竟发现并无本地核酸报告的强制要求。

民警杨盛又改口称,会见需要经过拘留所所长何革贤(警号110034)审批,所长开会去了,让律师在拘留所外烈阳下等待。经查阅,公安部《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52条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并没有民警所称需要所长同意的规定。

而且,拘留所门外粘贴的醒目告示,也没有律师会见被拘留人需要所长批准的规定。律师将法律规定和拘留所自己的公示内容,告知两位民警,但俩民警仍然态度极其恶劣的拒绝安排律师会见。

无奈之下,律师只能在拘留所门外烈阳暴晒下苦苦等待,值班民警却在办公室吹着空调对律师们不理不睬。等待的过程中,律师向拘留所门外公示的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冷水滩区办公室副主任张玉文、永州日报社副社长田人、永州市委党校教授邓大可)致电,请求监督并紧急维权。

监督员虽几次致电拘留所,但也无法解决律师会见问题,最后监督员无奈告诉律师,他们只能在以后会上提出监督,不能代替或强制拘留所安排会见。

律师们一直等到中午12点20分左右,经过2个多小时,也没有等到永州市拘留所所长出来安排会见。

唐慧表示,法律白纸黑字明文规定家属和律师有权利会见治安拘留的当事人,在如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国已见成效的情况下,为何永州市拘留所能完全置法律于不顾呢?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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