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辽宁省沈阳高靖春 |
|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03-24 22:27 |
|
姓名:高靖春
|
性别:女 |
年龄:1954年4月13日生 |
籍贯:辽宁沈阳市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沈阳市皇姑区
|
案件发生地 |
沈阳市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皇姑区公安局和辽河派出所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5年10月29日下午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15年10月31日下午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沈阳市安宁医院”、“沈阳市精神病康复指导中心”、“沈阳市退伍军人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限制通讯 |
有否联络方式 |
有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高靖春形容“送我的4个人向拖我上刑场一样,把我拖进了精神病院大厅,到了大庁里我和医护人员说我是上访人,我没有精神病。开始精神病院不收我。后来送我的人给辽河派出所所长田磊打电话,田磊和院领导沟通让医院收下我,医院同意收下但是让他们交现金。他们没带现金,田磊让院领导把公安局的银行卡压在医院,星期一他把现金给医院送去。在田磊的电话遥控指挥下院领导让送我的4个人把我拖进了电梯,送到了4楼病房。进了病房护士就要拿绳把我绑上。由于看我拄着双拐行动都不方便,他们也就没有绑我。我让送我的4个人出示身份证件,因为这4个人都没穿警服,而且是在执法,送我的4个人就急匆匆跑了”
|
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51/disishisanqi/2016/0215/13949.html
|
2016年3月20日收集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