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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陈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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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7-24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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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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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59岁 |
籍贯:重庆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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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地 |
重庆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陈素华之子唐友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1年5月31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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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重庆歌乐山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经医院检查,陈素华并没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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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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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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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2011年5月31日,59岁的陈素华在重庆渝北区家里被儿子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据陈素华回忆,那天儿子唐友与另外两个男的到家里,将其按倒在地,并进行殴打,之后用丝袜将她的双手绑住,并往她的嘴巴里塞了毛巾,防止她呼喊。
“我当时肯定进行了反抗的,但是我一反抗他们就开始打我”陈素华说。反抗无果后,陈素华便被儿子唐友用车送到重庆歌乐山精神病院做检查。后经医院检查,陈素华并没有精神病。
在强行送陈素华到精神病院的过程中,陈素华、唐友母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唐友还对陈素华进行了殴打,致使陈素华受伤。2011年6月1日经医院诊断,陈素华伤情为“L1椎爆裂性骨折、头皮充血骨质疏松、气滞血瘀”,住院33天。
2011年10月13日,陈素华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
重庆一中院于2012年7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唐友赔偿陈素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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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s/2012-07-10/18342474869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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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2-7-22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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