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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被以诽谤罪批准逮捕         ★★★
湖北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被以诽谤罪批准逮捕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1-03 13:33
 
刘艳丽自2016年9月27日被湖北荆门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至今日已经37天,今天上午家属和律师证实刘艳丽已被批准逮捕。
 
刘艳丽的代理律师张磊说,2016年11月3日,湖北荆门建行职员、当地关爱抗战老兵公益人士刘艳丽,因在微信朋友圈的发言,在被刑事拘留了37天之后,被当地检察院以诽谤罪名批准逮捕,现羁押在荆门市看守所。
 
据悉刘艳丽于数月前打算办理港澳通行证去香港旅游,但是遭到阻挠一直没有办成,后来才知道是当地警方不让她办,于是前去交涉,过程中刘艳丽进行了录音录像,并于9月25号晚上把这些录音录像上传到了网上,结果26号(昨天)中午当地警方就去单位把她带走了。9月27号荆门警方以刘艳丽在微信朋友圈中发送、转发的一些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以及现任领导人的内容涉嫌诽谤罪而将她刑事拘留。
 
10月26号代理律师张磊曾在荆门市看守所会见刘艳丽,刘艳丽得知自己被抓后很多网友非常关注她很感动,在看守所中的状态还不错。10月27日张磊律师发表了不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该意见书详细陈述刘艳丽的言行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应当被批准逮捕。随后刘艳丽的父母等亲属也向荆门当地多个部门发表公开信,从社会现实、亲情、法理等方面为刘艳丽申辩,但未能改变当地有关部门对刘艳丽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今天中午民生观察人权观察员多次尝试联系刘艳丽的丈夫彭先生,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本网将持续关注刘艳丽案件的进展。

民生观察 2016年11月3日发布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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