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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中学家长因维权被刑拘罪名变更为寻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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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中学家长因维权被刑拘罪名变更为寻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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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04-13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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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2026年4月13日消息】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济南"育英中学教师体罚案"维权家长付女士,目前仍被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据最新消息,2026年4月中旬代理律师张定杰已完成会见,其案件性质从最初的"披露案件信息罪"变更为具有争议性的"寻衅滋事罪"。
2025年9月4日,付女士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控诉其子在育英中学遭受教师持续性体罚与言语侮辱。
视频中她展示的多段证据显示,体罚行为不仅发生在课堂,甚至在家长在场时仍持续发生。
付女士强调,孩子并非因课堂纪律问题挨打,她整理了所有相关视频以证明孩子的清白,但因账号被屏蔽、视频易被下架,她不得不东躲西藏进行维权。
她表示,这段经历让自己和孩子都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看到警车便感到恐惧,孩子也因此紧张。
付女士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揭示真相、争取公道,同时呼吁社会关注教师体罚问题。
2025年9月26日,济南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认定“扇耳光不实”,并以“涉未成年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监控视频。这份通报与家长方提供的视频证据形成鲜明对比,引发舆论哗然。
2026年1月9日,坚持维权128天的付女士突然失联。家属多方打听得知其被济南警方带走后刑拘。
2026年4月10日,张定杰律师介入本案后发现,案件定性出现重大变更。
近日,张定杰律师称已到济南,会见付女士家属并沟通案情。
案件由“披露案件信息罪”变更为“寻衅滋事罪”。该罪常被视为“口袋罪”,在他罪难成立时兜底。
张律表示,先以披露案件信息罪立案后又变更,说明原指控立案时难成立。究竟是先有犯罪事实再立案,还是先抓人再补事实,不应混淆,关乎刑事办案基本逻辑与司法公正。
目前受委托,将继续会见与辩护。
法律界人士指出,“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性罪名,其适用标准存在较大弹性空间。更值得关注的是,最初指控的"披露案件信息罪"在立案阶段就面临证据不足的质疑。
“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问题,更关乎刑事司法的基本逻辑。”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教授表示,“司法机关应当遵循先有犯罪事实后立案的基本原则,而非相反。”
付女士的遭遇折射出当前教育维权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 证据保全难:涉事学校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公开关键监控;
- 发声渠道窄:网络平台对敏感内容实施隐性审查;
- 法律风险高:维权者容易陷入“维权反被追责”的困境。
目前律师团队正在申请调取完整的案件卷宗,并计划就羁押必要性提出复议。本案预计将引发关于“教师惩戒权边界”、“未成年人保护与知情权平衡”等深层议题的讨论。
本网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注:文中涉及未成年人信息已做模糊化处理)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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