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首长及各位领导:
我叫葛翠末,女,39岁,湖北省汉川市麻河镇上杨村54号,身份证号码:420984197401010725。
我控告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曾红年,曾红年为保护本院法官熊继中强抢我家房产而利用职权,官官相护、编造各种谎言,对我这个检举、控告的弱女子残酷迫害,使我身心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急切盼望中央领导主持正义,严惩罪犯,还我公道。
2010年11月,因我家房屋被抢一直得不到解决,天气变冷,我的两个孩子承受不了(流落街头),失学、失业、失家的我被迫进京控告他们一伙人的罪行。11月6日汉川市人民法院的一个庭长接我回当地解决问题,7日(星期天)法院副院长周河清接待我,说给我家一套经济适用房,今后不准再告,我不同意,当场拒绝。
谁知,留我在法院吃中饭后,麻河镇派出所指导员严明军带领三名警察强行把我押上车(不给任何说法)一直把我押送到湖北省女子监狱,可是不知原因,监狱就是不收,他们一伙没有办法,就把我又押送到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强行劳动教养一年,并把我同吸毒犯人、卖淫的、艾滋病的犯人关在一个牢房里,可想到我在这一年里遭受到非人的折磨。
他们一伙人这样残忍残害我一个合法控告人,这哪里是人民法院、人民公安的作为,简直就是流氓土匪,是人民的罪人,是保护犯罪的凶手,是官官相护,以权谋私,坐地分赃。因强抢我房子的法官熊继中的老表刘义明是孝感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所以为了他们一伙人的利益,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手段,打击报复我们一家人。2011年12月14日又以所谓的“非正常访”为名对我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紧接着,在拘留期满之后,居然将我非法拘禁在尼姑庙里交给一个出家的尼姑——释行吉法师拘禁。盼望中央领导严查此事,救我一家人的性命,还我一个家。
此致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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