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控告人:李才源,男,现年72岁,汉族,退休干部,住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108号二楼,联系手机:15807482005
举报人、控告人:廖开贵,女,现年55岁,瑶族,居民住址同上,系李才源之妻,身份证号:432925195507251628
举报、控告事项及请求
一、 请求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汤荣石指使何炮成打击报复、毁坏哄抢财物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1083000元。
1995年,举报、控告人李才源在江永县厂子铺乡与允山镇合并工作期间,为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向县计生委举报了汤荣石的胞兄嫂奉四妹(乡计生专干)包庇乡农电员宋安灵超生六胎,未结扎又没有受到超生处罚的事实。经县计生委调查核实后,奉四妹受了批评,并被调离允山镇工作。奉没有去上班,儿时停薪留职在家。奉四妹为此对举报人李才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1999年汤荣石(现任东安县委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调任允山镇党委书记,奉四妹及时复职上班。这时,她认为报复举报人的机会来了,遂与其夫胞弟汤荣石密谋策划,千方百计对举报人进行报复,事实如下:
1、 汤荣石利用担任允山镇党委书记之便,以借故规划建设市场为由,强行终止举报人与镇政府签订的香柚树承包经营三十年的合同,给两举报人造成经济损失三万多元,至今还有两万多元尚未补偿。
2、 1991年举报人、控告人廖开贵在厂子铺乡政府旁边建了一栋榨油厂房,榨油生意很好,收入很大。汤、奉看见了有些嫉妒,即起报复歹心,制造谎言说举报人侵占集体土地建厂房,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何家湾党书记何炮成挑动40多名不明真相的村民,每人给劳务费27元,于2000年10月25日趁两举报人均不再家之机,窜入举报人的厂房,将举报人的厂房全部拆除,榨油机捣毁,厂房内全部生产设备和生活用具及木材全部哄抢一空。给举报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六万多元,至今停业损失达108.3万元。
3、 汤荣石还认为对举报人李才源报复不够,还未满足其嫂奉四妹心中仇恨。为此,汤荣石和奉四妹时刻企图将举报人置于死地而后快。2001年汤荣石暗中对下界头村的村民黄文孔协议,对黄许诺,只要黄设法谋害举报人成功,便可安排其当村长,并给其4000元酬金。由于当时有好心人相告,汤荣石的阴谋策划才未得逞,汤荣石还扬言:“不搞垮李才源,誓不为人!”。
4、 2003年,汤荣石指使原允山镇镇长何建兵将上届党委安排给举报人李才源的退休住房暗中卖与他人,强行将举报人一家赶出,并把举报人李才源的左手砍伤,花费医药费600多元。致使举报人一家流落在外,无家可归。
二、 请求上级部门依法查处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领导包庇、纵容汤荣石、何炮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违法动用警力对举报、控告人廖开贵衣服上访三次违法拘留、一次违法追捕的报复陷害行为。追究他们的党政纪责任,以至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举报、控告人被拘留和追捕期间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共计59.5万元,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举报人受到汤荣石、何炮成打击报复、毁坏公私财物犯罪行为的侵害后,为了求得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和私有财产合法权利的保护,曾数十次向江永县委、政府、人大、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举报、控告。请求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追究汤荣石、何炮成的刑事责任和党政纪责任,并依法赔偿经济损失。但有关部门官官相护,包庇、袒护汤、何两人的犯罪行为而迟迟没有依法查处。举报、控告人遂依法逐级向市、省有关部门控告,直至进京上访,以求得问题的解决。江永县有关部门和领导不但对举报、控告人提出的举报、控告不依法查处,对合理诉求不解决,反而对举报、控告人依法上访进行压制、打击、报复、违法拘留和追捕。事实如下:
1、2007年4月2日,举报、控告人喊冤赴京上访,4月24日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太福带领警力到北京将廖开贵押回江永县公安局进行刑讯,不准上访。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廖开贵于同年9月22日又进京上访,9月27日,江永县公安局的四名干警,将廖开贵押回江永县公安局,送拘留所,违法拘留廖开贵10天。
2、2008年6月25日举报、控告人廖开贵进京上访。7月3日被江永县公安局的人押回县公安局刑讯逼供、并送县拘留所,违法拘留廖开贵10天。李太福还威胁说:“你廖开贵如果再上访,抓住你判你的刑,要像打桃川周树军一样,把你打成一个半死不活的废人。你李才源也一样,如继续上访、告状,就停发你的工资。”
3、2008年7月16日,是举报人从拘留所出来的第三天,李太福又指使县政法委召集警力,到处找人制造假证据,决定对两举报、控告人抓捕送劳教。据知情人相告两举报、控告人不得已含泪深夜逃到长沙好友处避难。在长沙避难期间,李太福到处派警力设卡追捕,后得知举报人在长沙,又派允山镇党委书记周建志带领江永县公安局干警到长沙与长沙市刘正街派出所的民警联合于7月26日深夜十二点冲进旅社。不容分说,抓捕两举报、控告人,导致举报、控告人赤身裸体,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后,连夜押回江永县委党校。李太福暗中指使允山镇党委书记周建志做举报、控告人的工作,许诺安排廖开贵工作,并买5年的养老保险等种种利诱手段来塞住举报、控告人不上访,两举报、控告人当场给于拒绝。李太福气急败坏地说:“你们的案子没有什么处理!你们就死了心吧”
4、2008年12月25日,两举报、控告人又进京上访。受李太福指使,2009年1月2日下午,由允山镇镇长李世忠接回江永后,直接送江永县公安局,捏造廖开贵到天安门参加游行、闯中南海等莫无须有的罪名,违法拘留廖开贵10天。同时将举报、控告人的所有信访材料扣押,至今还有五份重要材料没有归还。(这五份材料涉及某领导违法违纪的问题)
综上所述,汤荣石、何炮成的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4条、第268条、第275条之规定,构成报复陷害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请求依法追究汤、何两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举报人的一切经济损失。依法上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以李太福为首的江永县各级各部门领导违反宪法和法律、《信访条例》及中央的有关规定,包庇犯罪,不但对举报。控告人提出的举报、控告事项不予办理,还利用手中的权利违法动用警力设卡、拦阻、追捕、拘留上访人,实施打击报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54条之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构成报复陷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党政纪责任。
此致
举报、控告人:李才源、廖开贵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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