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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阳:我为临沂市八位被拘留维权人立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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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阳:我为临沂市八位被拘留维权人立案的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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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向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2-13 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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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三区同时被拘留的八位维权人士被拘留案,我作为他们八人的代理人,向三区的法院递上了诉讼材料,等着给立案与否的答复。
我是11号到临沂的,先见了被拘的八位维权人士,了解了案情,当夜做了诉讼材料。
我感到非常的于心不安,不应该这么早地就来见他们。他们经过了十天不等的关押,应该让他们恢复过来见他们才是。
我看到的卢秋梅,三十来岁应是一身活力的年轻人,是一身的憔悴。她在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不让睡的审讯折磨下,当时就小便失禁,几度晕厥。得到自由才三天的她,低血糖病加重,胃病也犯了,体力精力在低谷中,让人倍生怜悯。
六十余岁的赵兴荣与范开兰,死灰般的表情、如百岁老人般的动作,让人想象着拘留所给了他们怎样的摧残。
就说今天的工作,还算是顺利。
在中国的现状下,虽然有行政法规,是可以告官的,但是,告官的案子与一般诉讼不一样,立案要先经过法院行政庭的庭长审查签字才能立案。大多情况下,行政庭的官长是不接诉讼材料的,让你审查的机会都没有。今天,诉讼材料都被收下了,真是万幸。
先是到了兰山区法院,立案庭让去行政庭找领导签字,我与姜明利等四位当事人终于找到了行政庭办公楼,门卫把我们挡下,给了我们内部电话号,我在第N次拨打下,终于打通,终于得到了让先把材料放到立案庭的答复。再到立案庭,在立案人员的反复审度下,终于把材料放下了。当时,姜明利要求接材料的法官给个回执,得到了凌厉的吓斥。尽管如此,我还是庆幸放下了材料,招呼当事人离去。
到河东区法院,是为卢秋梅等三人立案,行政庭长开会,我们终于在上午快下斑时把该尊贵的庭长等到,诉讼材料也放下了。
下午到罗庄区,是为张红一个人立案。罗庄法院深宫般的衙门,让我们费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找到了行政庭。那里庭长不在,一位法管把诉讼材料收下。
真是想象不到的顺利,真是万幸,八个案子的诉讼材料,都被收下了。
下一步,立案与否?
依据法律规定,一星期之内给立案与否的答复。立案,就让去交诉讼费办理立案手续,不立案,应给一纸不予立案的答复。
我们的材料交下了,等着吧。我不抱幻想,我深知现实,以下的事,定然精采。
但愿以下精采的故事,让我的生命多一分价值;但愿以下精采的故事,让当事人多一分对邪恶与正义的理解。
最后还有一份歉疚。我的原则是,为弱势百姓办维权案,不让当事人花一分钱。因为这些当事的人盛情难却,被姜明利及卢秋梅分别招待吃了饭。今天晚饭张红家人的盛情更是难以推拒,接受了盛情待款待。
李向阳
2015/2/13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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