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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王升高:政府、法院强占我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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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王升高:政府、法院强占我家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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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升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7-30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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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于1998年以内部职工身份购买长庆采油一厂原石油劳司大院34号小院一套,其总面积为120平方米,并在富县房管局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2009年7月,长庆油田一厂将石油劳司大院交回给县政府管理。富县政府为了中饱私囊,与开发商串通一气,勾结了富县原法院院长惠春霞,现院长刘尚军,延安中原民事庭的副厅长刘彩虹,与开发商同流合污。并且开发商还勾结未央区公证处及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勾结假证人王芳、徐满仓伪造《公证书》、《司法鉴定书》。
2009年7月富县拆迁办颁发《沙梁石油劳司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公告》公告,称长庆华泰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发。我们因关于补偿回购未达成协议而拒绝搬出此住房。开发商(何华)为了拆迁我的房屋,企图非法占有我的住宅基地。于是在《长庆油田调整基地职工住房企业回购协议》上伪造我及其妻子的签名和指纹。并将伪造的《长庆油田调整基地职工住房企业回购协议》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公证处进行违法公正。2010年2月,长庆华泰石油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以伪造的《房屋回购协议》将我们夫妻二人起诉至富县人民法院,要求履行回购协议,交付房屋。
可是我们根本就没有签过这份回购协议,协议上的笔迹、署名、房号和身份证号码都是错的,而且办理公证也不在合同标的所在地办理,更好笑的是办理公证时我们俩根本就没去过西安市未央湖公证处。可是富县人民法院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认定其是真实可靠的。2010年5月18号下午,在判决没有下来的时候, 在原富县人民法院院长惠春霞的带领下,动用了50多名警力用18棒大锤砸坏了我的房屋门窗,并使用瓦斯催泪弹伤害我和我的妻子,用手铐将我们强行带到富县看守所,可是看守所无法接受我们,于是又将我们拘留到法院,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对我们的财产及精神进行了赤裸裸的侵犯,损害了我们的名誉,以至于我的妻子因为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割腕自杀。
这几年,为了打官司,我们夫妻累出了一身的病,高血压引起的脑梗、心脏病等10多种病症,导致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一平如洗,我的两个女儿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上访6年,无人过问,家里负债累累,高利息贷款高达40余万。我们老百姓最信任的地方——公证处,居然伪造公证,草菅人命。难道有钱人就是王法,我们老百姓只有受苦的份吗,我不服,也不信。
俗话说的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一口气,我还就不信了,这世上就没有人可以治得了他们,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老天是长着眼睛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正义重新回到我身边为止。希望各界好心人士多多关注,为我们讨回公道。谢谢。
王升高
2015/7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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