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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曾桂英因琐事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
湖南永州市曾桂英因琐事上访被关精神病院
作者:秋韵 文章来源:本刊原创 更新时间:2014-09-04 08:20
现在已垂暮之年的曾桂英总是静坐在联合国开发署前,她期盼着国际社会对她的关注,督促中国政府还她人权,还她尊严,还她公道!本刊记者在北京对她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
 
曾桂英,女,1938年6月24日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本姓何,因父母无力抚养两岁时把她送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柳子街无儿无女的贫民曾宏发家为女,改姓曾。后任职于零陵区电影公司,文革期间被打成黑帮赶出电影院,落实政策后曾桂英回公司办了退休手续,补发的28年的工资仅一万余元。为她老有所养,经司法局公证处公正,一直未婚的曾桂英带养子曾永乾到公司工作居住,后因琐事上访被关精神病院5年4个多月,现随养子住在中山南路38号。身份证号:432901193806241024。

这事发生在2003年6月间,曾桂英和公司同事家属发生矛盾被其打伤,因公司处理不当曾桂英开始逐级上访直至中央。2003年12月曾桂英又到北京上访,由于上访的人多,排几天队都登记不上,曾桂英和另一访民就到国家信访总局交材料被送至国家信访局接待室,永州市驻京办把她接到一宾馆居住。到12月24日下午零陵区文化局唐副局长和电影公司周运辉经理等人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她回乡,并给她250元钱,谈不成她可以买票回京。曾桂英觉得对方颇为诚恳,当晚就答应随他们到长沙。25日下午到长沙后又转向岳阳至桂林的火车,晚上12点多到达冷水滩,下车后住在了附近一小旅馆。唐副局长就拼命打电话,不一会功夫就来了一辆小四轮,周运辉跟旅馆服务员说派出所不让住了,我们得走,把曾桂英推上了车后他们几个人一流烟跑没影了。

曾桂英发现车上有4个人,问他们要把她拉哪去也没人给她说实话。到了门口她才发现这是湖南省永州市芝山医院,到了精神病科后曾桂英质问大夫,为什么把她带这来,大夫回答她“你有精神分裂症”也没做体检拉进去就把她绑上用药,打针。性格倔强的曾桂英绝食抗议,大夫就从鼻子里插管子给她灌食、灌药,还用电棍打她,直到曾桂英彻底屈服后才把她放开。

曾桂英说,用完药后出现幻觉,总感觉背后有人说话,热的就像在锅里一样,气都喘不上来,还要一天三次用药。还要和真正的精神病人同吃同住,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

在医院期间曾桂英的养子曾永乾多次请求医院放人,医院坚持要电影公司同意才行。曾永乾找到电影公司,2004年4月电影公司提出只要曾永乾写下了《赡养老人保证书》就放人,随后电影公司又反悔。区文化局、区信访局,也相互扯皮、推诿,曾永乾悲愤交加一次次质问“我作为养子有没有权利接回养母?”但始终无人答复。

2007年4月21日忍无可忍的曾永乾挥笔写下了一纸申请书,申请书中这样写道“我养母于2003年与公司家属发生一点矛盾,由于没有得到单位的妥善处理,便到上级部门上访。2003年12月25日零陵区电影公司和区文化局领导不仅不做说服劝导工作,,反而秘密将我养母强制关进永州精神病院,至今未放。三年多来,我养母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强制吃药,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导致双眼看不见,脸色蜡黄,四肢无力,浑身发抖,其状惨不忍睹,不知还能活几日了。……零陵区电影公司和区文化局联手将我养母强行关押长达三年多,是不是变相的非法拘禁?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老年人的合法权利还有没有保障?依法上访何罪之有?依法治国的尊严何在?一个73岁的老妇人已是风烛残年奄奄一息的人了,能给社会、他人造成多大危害?想我养母文革时期被人所害,流浪在外,86年才得到政府的关心,才能平反,现又被人关进精神病院。道路之坎坷,生活之艰辛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现又遭此遭遇,可谓雪上加霜!谁人不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现在我养母在精神病院,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一个73岁的老人还要把她关到什么时候?难道还要把她关到死吗?区文化局和区信访局的领导良心何在?不知何时我养母才能回到家中坐享天伦,安度晚年?

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最严,体现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恳请上级领导尽快查实、公正处理,放我养母出来。我可以保证以后她不在上访。在家安度晚年,还我养母自由,还我养母一个公道,还我一个家!”

然而这声声啼血般的呼喊与哀求和公权力的意淫相比是何其的不足挂齿,直到2009年4月16日医院检查发现曾桂英随时都有猝死的可能,才督促电影公司接她出院。但电影公司让她出院的条件是,出院后不准上访,不准回公司,不发给退休金,还责令她的儿子交了两万元押金。并扣押了她的一切证件及生活用品等等物资,迫使她居无定所,只能住10元一宿的小旅社,靠拾破烂和借债为生。这之前他的养子为了营救她也遭报复被打,被下岗失去了生活来源。

曾桂英为此再次上访,2010年5月6日又被区信访局局长和电影公司领导叫上警察在徐家井的大街上把她抓住送进了芝山医院,芝山医院知道曾桂英的身体状况,坚决拒收,就又把她送进了道县一家私人办的精神病医院关了37天。曾桂英长时间绝食抗议才换来了人身自由。

2011年1月25日零陵区电影公司给市信访局的回复中称,“她(曾桂英)现在旧病复发,孤身一人四处流浪,到处上访,”要求启动原稳控方案。

曾桂英痛定思痛,深切反思,她说,在我这一生中,虽被迫没为社会的建设事业做出优秀贡献,但我并没有做过任何丝毫不可告人的坏事,我问心无愧,我始终相信党中央的政策是英明的,却不知道社会是这么复杂,更不知道给腐败分子送礼,因此被社会上五花八门的腐败分子迫害折磨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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