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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华被拐案”遭警方强压二十多年         ★★★
“刘兰华被拐案”遭警方强压二十多年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11-13 23:12
【民生观察2018年11月13日消息】由于重男轻女愚昧思想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中国大陆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恶性事件已成常态,根据官方每年收到的报案数据都以十万计,几十年来的人数无从估计,但能够寻获的个案少之又少,绝大部分被拐卖案件都是石沉大海。基于人性及感情等的原因,好多家庭在孩子被拐卖后疯狂四处进行寻找,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有父母在长期的思念和失望中出现精神失常,甚至有家庭因为寻找孩子分崩离析家破人亡,整个社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能够绳之于法的不法拐卖分子却是凤毛麟角。警方面对此类报警案件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因则采取敷衍的态度,一般登记了事再无下文。

因受到被拐卖人员刘兰华家属的委托,“709案”王宇律师、谢阳律师以及“律师后”文东海于10月22日去到四川省古蔺县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委以及泸州市公安局和监察委等政法部门监察委交涉刘兰华被拐卖一案进展情况及举报古蔺县公安局相关警员在办理该案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违法并涉嫌犯罪的行为。律师在古蔺县公安局及监察委期间,遭到工作人员非法阻拦,并口出狂言粗暴对待律师,为此,律师们在事后向古蔺县纪委及泸州市监察委进行了举报控告。

根据家属提供的信息,被拐卖人,刘兰华,又名陈玉龙、吴玉龙,男,出生于1989年12月11日,生父母吴世禄、李天容为四川省古蔺县金星乡黄英村人,出生后取名吴玉龙,但由于吴家儿女众多,迫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压力,出生四十天后吴家将吴玉龙送给本镇石硪街陈宗章和李义芳夫妇做养子,养父母改其名为陈玉龙。1993年3月25日,陈玉龙失踪,后经陈玉龙亲姐吴丽萍多方查找,了解到陈玉龙被养父陈宗章串通王丛刚、苏国琴等人拐卖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刘昌寿、李水妹夫妇家做养子,并再次改名为刘兰华(以下统称刘兰华)。刘兰华在被拐卖前,深受养母李义芳疼爱,但后来陈宗章和李义芳又另外生了一个儿子,养父陈宗章逐渐生出了拐卖刘兰华的念头,虽然遭到养母李义芳的坚决反对,但陈宗章仍一意孤行,终于在1993年3月25日伙同王丛刚、苏国琴等人以带儿子到弟弟家串门为由,一路辗转,多人接应,历经拐卖儿童中转站,数日后刘兰华便被带到福建省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香根路3号现在的养父母家。

据刘兰华亲姐姐吴丽萍介绍,弟弟刘兰华被拐卖时年龄已有四岁,吴丽萍自己当时14岁,正在读初中。弟弟被拐卖后,吴父曾前往当地石宝镇派出所报案,当时的值班警员只是草草做了登记,告知吴父回家等消息,然后再无下文。一个月后,吴父再次去到石宝镇派出所,找到当时的曾姓所长反映情况并要求警方查找,曾所长以人手不足为由要吴家自己去找,并以石宝镇派出所的名义开出一个刘兰华被偷走,希望沿路派出所协助查找的证明。

据吴丽萍讲,几年后,自己成年并外出广东打工,几年里四处打听,先后前往广东汕头、福建沿海各地寻找,在持续寻找弟弟刘兰华的过程中,先后了解到古蔺县籍拐卖团伙和运送路线等重要信息,并在汕头等地陆续发现八十几名被从古蔺县拐卖至沿海地区的儿童,部分已经通过血液化验找到父母,但一直未能找到自己的弟弟。通过好心人的帮助,吴丽萍基本获知弟弟被拐卖的大致情况和去向后,2011年,吴丽萍再次到古蔺县公安局要求警方立案,协助寻找刘兰华,但遭到当时古蔺县打拐办徐姓主任的拖延不予立案。其后,吴丽萍通过网络平台向公安部打拐办进行举报,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并于2012年1月底向四川省打拐办就刘兰华被拐卖一案发出督办函,古蔺县公安局方于2012年2月10正式以拐卖儿童案件立案侦查,并成立了刘兰华被拐卖案专案组,但此后古蔺县公安局则一直以各种方式拖延侦查和移送起诉,也未对本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陈宗章、王丛刚、苏国琴等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期间吴丽萍曾询问案件进展,但警方以“案件已过时限”敷衍答复。三年前,吴丽萍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找到被拐卖已有二十多年的刘兰华。据吴丽萍讲,弟弟被拐卖时已有四岁,对家人和家乡存有记忆,讲述自己如何被老家的养父带走交给两个不认识的人,其后几经易手辗转多地,最后到达如今的福建养父母家。不过可幸的是福建的养父母对其不错,刘兰华除了生活无忧,还在重点大学毕业,如今已成家立室。吴丽萍为此让刘兰华在警方留存了一份详细的笔录。根据刘兰华所讲的经过,吴丽萍表示,弟弟被拐卖的大致经过与自己多年来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据吴丽萍透露,就在律师于10月26日向泸州市监察委发出举报控告信后一个星期,刘兰华被拐卖案的一众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不过未知其他更多情况。吴丽萍担心警方再次敷衍了事,将犯罪嫌疑人无事释放。

本网联系到同样是古蔺县籍孩子被拐卖的罗姓父亲,他告诉本网,古蔺县位处四川偏僻地区,经济落后,多年来当地一直有孩子无故失踪的情况发生,当地有专事拐卖孩子的团伙。据古蔺县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为止古蔺县有报案记录的儿童失踪数量有三万多起,能够寻获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而众多家长在寻找失踪孩子的过程中发现拐卖团伙的背后有警方人员的影子。上面提到的写孩子失踪证明给吴父的原石宝镇派出所曾姓所长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因犯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刑。其实在古蔺县警方人员充当拐卖团伙保护伞参与犯罪并分赃的事实产业链已经家喻户晓,只是警方一直利用公权力进行压制而已,多年前参与的警方人员或许已经成为县公安局的领导,因此案件的侦查和责任追究更加困难,连公安部督办案件(刘兰华被拐卖案)都可以轻松化解。

网友刘先生认为,警方对于被拐卖案件侦破率几乎为零的事实令人费解,如果说二三十年前的失踪案件还有推卸责任的理由,但如今天网工程建设已有十年,在警方掌握的各种实名制及大数据信息可以轻松获取的情况下无法侦破案件实在无法形容,全国几十年来累计被拐卖人口足以百万计,但侦破及寻获个案却寥寥无几。从受害家长报警求助遭到警方敷衍推诿以及各方观点和证据显示,一直以来被拐卖案无法、无力、无能侦办的主要原因无不指向警方人员参与拐卖产业链运作的可能性。刘兰华已经寻获,并有相应的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但警方依旧拖延推诿,如今家属已经委托律师跟进并进行控告了,警方才被动抓捕犯罪嫌疑人,不过此次警方是否应付了事则要看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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