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下属有新宁县、隆回县、武冈市、邵阳县等八县市一区。在邵阳市这八县市一区,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曾经都是教师,总共有八百多人,他们多年来上访不断,他们人人都有一部辛酸史,让我们走近他们。
因"超生"被剥夺工作
这批教师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投身于基础教育事业,他们当中既有公办教师,又有民办教师,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因家庭多生了娃娃,超生了,违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这批老师被学校开除,失去了工作。被开除时,老师们当时大都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几岁之间,从教大多在十到二十年左右,有的长达三十年。
被开除后,老师们查到了湖南省79年的计生政策有关处罚规定:农村户口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罚工分,国家干部、共产党员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工资的5%。82年湖南省计生政策处罚规定:农村户口严重超计划生育的,不分责任田,国家干部、共产党员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工资的10%,扣发14年,这两个政策中并没有关于超生开除公职的规定。
就这样,在没有拿到国家一分钱的补偿的情况下,只是乡镇随意性的"硬规定",这批从教十几年、二十几年,已被定型为书生的老师们被辞退了,大多数人又成为了农民。
同样超生 不一样的结局
这次调查,老师们向我们反映,在他们被辞退之后,上世纪九十年代,邵阳市又有许多老师因超生而被开除,其中在隆回县就有363人。可是在1999年以后,这363名教师逐渐又都转正复职了。老师们发现,有人超生4胎转正了,有人因当时严重超生被辞退后回村当大队书记,后来也转正了,还有人在80年代生育8胎,送人2胎,自己带养6胎,99年被辞退,2003年也给转正了。
从隆回县教育局所调查的数据,80年代被辞退教师,有15名混在2003年中转正了。同样是教师,同样是"超生",老师们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是两重天。
更让这批老师们难以理解的是,当年许多政府干部同样超生了,但他们却照样升官晋职。以隆回县为例,据不完全的统计,隆回县现任的国家干部、公务员、公办教师、国家职工已生育二胎的有370人,三胎的有128人,四胎的有21人,并且有4人生育5胎,超生者达523人。
辛酸、渺茫的上访维权路
正是由于上述情况,邵阳市的这批教师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们从本世纪初开始了为自己讨说法的行动。刚开始,他们是单兵作战,后来全邵阳的这批教师逐渐走到了一起,从而走上了上访维权这条辛酸、渺茫的不归路。在邵阳市八县一区上访教师这一群体中,隆回县的老师们很活跃,涌现出了多位勇敢的维权代表。
早在2001年,《香港商报》就对湖南省隆回县的363名教师维权信访进行了报道,这批教师最终得到平反,得到了应有的待遇。为此,99年之前被因计划生育辞退的教师们看到了一线光明。
从2003年始,邵阳市各县区被辞退没被平反的教师出现了分散的上访,2004年各县800余名教师联络为一体,2005年3月30日首次联名到邵阳市委、市政府上访、咨询,尔后又多次去市委、市政府找领导,相继又上访到省委、省政府,并于今年到北京上访。
然而,老师们得到的当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他们向县、市、省、中央政府领导寄去一封又一封快件,直接送去一份又一份材料,在各级信访部门登记了一次又一次,与各级政府领导面谈一回又一回,毫无结果。
他们得到的是,先后有近百人次被刑事拘留、治安拘押、限制人身自由、传讯。
周光宏,邵阳武冈市被辞退教师,56岁,2004年11月因上访被拘留7天,2007年1月被拘留15天。因2007年6月14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请愿,8月31日被拘留,于9月30日被逮捕,最终被判劳动教养1年6个月。
蒋祥生,邵阳县被辞退教师,54岁,2007年9月因进京上访被刑事拘留,在家人的奔走下,现在被取保候审,随时有可能被传唤调查以至关押。
一个典型的案例
李伍一,男,现年57岁(51年8月生),汉族,高中文化,系湖南省隆回县周旺镇孙家村五组人,现租住在隆回县县城桃洪镇四社区朝阳路336号。
他1968年高中毕业后担任孙家村民兵营长兼团支部书记,1970年任民办教师。1975年10月结婚,1976年11月生第一胎,1979年6月生第二胎,1982年生第三胎,当时男扎并罚款300元。1985年,从教16载的他被斜岭乡以超生为由辞退,没有结算和发放分文补助费。
李伍一的教学水平,至今被老师们称道。
2003年2月,李伍一开始参与上访,2006年3月2日,他带了9名代表上访于省委大门口,被关在宾馆软禁9天。
2004年7月9日,李伍一等70余人在县政府大院内请愿,政府将定性为非法游行,共中8人被拘留。
在李伍一带领老师们上访期间,还出现过公安局干警闯进上访人的家,将在场的人定性为"非法集会,扰乱社会治安"而拘押。当老师们提起诉讼,县法院"不予立案",为此他们上访到省人大,在省人大给予立案的指示下,法院以"当前权比法大"为由拒不立案。
2007年8月22日,李伍一又因上访被行政拘留15天。
李伍一说,他从2003年开始至今,以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政府历年来的政策、文件为据,与县、市、省、中央各部委领导面谈已上百次,他的报告材料也向县、市、省、中央各部委领导及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共同关注》、《人民日报》等呈送七、八十份,没得不到任何反响。
让国家政策度量事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1991年5月10日特发中字20号文件规定: 一、凡属冤假错案的,经核实按情节,按中发[86]6号文件一律平反收回,工作上合理使用,生活上妥善安置,经济上合理补偿均按原工资的40%予以补发。 二、…… 三、凡属精简下放人员,要分别对待,按文件精神当时不属下放对象而将其下放的,要分情况,合理予以收回,或作退职退休办理,各级部门要重新复查落实,该收回的,坚决收回,予以补发一切待遇。 四、希望各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城乡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领导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如顶着文件、政策、原则不予办理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如确顶着不办,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损失的,必须严肃查处,按法律程序追究不秉公执法人员及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 五、[87]国发22号文件,关于解决上访老案问题的意见指出,对确实正当上访人员,不准收容、关押、不准打击报复,建国以来新老案件,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办案人员,必须负责到底,逐步予以限期上报处理解决,均按《宪法》41条保护公民合法的基本权益。
邵阳市八县一区这群上访教师难道不应该享受上述政策吗?
民生观察志愿者何仁调查报道
2007-12-2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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