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7年2月24日消息】今天早上本网人权观察员接到无锡维权人士丁红芬提供消息,得知公民代理人张建平接到无锡市锡山区法院通知,将于三月三日早上九点半举行沈愛斌等四名维权人士寻衅滋事案的庭前会议。
本网人权观察员联系了该案公民代理人张建平先生确认此事 ,他表示消息属实,并将于下周一(2月27日)前往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沈愛斌。张先生告诉本网沈愛斌等人案件已于不久前阅卷,并发现有几处明显造假的所谓证据,他已向法院提出证据有造假,但并未指出哪里造假。被问到对此案的看法时张先生直言判决结果无法控制但会积极作无罪辩护。
对于此案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和报道。
以下是本网援引“中国政治犯关注网” 的沈愛斌个人简历:
沈愛斌(CPPC編號:00171)
沈愛斌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蘇省無錫市人,退伍軍人,原無錫市錫山區城管局城管大隊長,無錫“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當事人,維權公民,公民記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13年6月23日,因與丁紅芬、沈果冬等20餘人一起營救被非法拘禁於當地東郊賓館內“黑監獄”的訪民,及時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歲的老婦人),遂被無錫市濱湖區警方於6月26日從家中帶走;7月3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並遭到刑訊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後因無錫市濱湖區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兩次退偵,於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營救黑監獄受害人事件”被刑拘,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後被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以同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2015年3月12日,刑滿出獄;但之後又被當局莫名監視居住數月,並累遭當局非法監視、跟蹤和拘留、傳喚等,給其尊嚴和正常的生活造成嚴重傷害;2016年4月13日,因無錫市再現4·13大抓捕訪民事件,再次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37天,釋放後旋即被監視居住;2016年9月2日,因恐其在G20峰會期間持續維權,隨被無錫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再次逮捕。目前被羈押於江蘇省無錫市第二看守所。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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