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7年4月5日深圳消息】今天上午九点半,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开庭审理黄美娟诉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的“不服拘留” 案。
据公开消息显示,2016年9月13日,深圳维权人士黄美娟因转发乌坎村民维权信息,第二天被深圳龙岗警传唤,后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于9月15日以“散布谣言罪”将黄美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由于黄美娟不服此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后定于今天(4月5日)上午九点半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
本网于庭后联系了黄美娟,她告诉本网,今天开庭尚算顺利,早上来到法院时入口处和审判庭并没有布置太多警力,两处大概分别十几人,前来旁听的维权人士大概十人,全部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应诉方有四名警务人员到场,其中包括有副局长。
据悉,本案由黄美娟自辩,并没有聘请律师代理。开庭后黄要求审核被告方深圳市公安局以及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诉讼代理人资格证明以及工作证遭到审判长拒绝, 随后黄美娟在审核法官任命资格书和工作证时竟然发现审判长张婷 仅是一名助理审判员,因不符合《法官组织法》担任审判长的资格条件,于是黄美娟要求张婷审判长回避,但张婷多次拒绝回避并强行推进审判程序,黄美娟遂又增加一个要求, 要求休庭中止审判及张婷审判长回避, 并应由院长书面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法庭在休庭十多分钟后由书记员宣布中止审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黄美娟称,当时情形令出席的包括副局长在内警察们莫名其妙错愕不已,并形容审判长不符合资格,继续审判下去就是非法法庭。
有关黄美娟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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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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