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宇英,女,汉族,身份证号:2201******系嫌疑人郭庆军之妻。现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蔚蓝国际2栋1单元1404室。电话:13019210814
申请事项:依法对郭庆军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郭庆军自被抓以来一直积极配合官方的各项要求,既便是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有时候都放弃来服从官方。
郭庆军是一位具有中级职称的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长春海拉车灯有限公司,持续工作21年多,多次受到单位奖励。被抓后单位一直保留其岗位至今。
郭庆军长年服务社会,为社会献血,不知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为此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工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的铜奖奖励。
郭庆军在外企工作的工资是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我因照顾80多岁的老母亲和孩子们(一个三岁半,一个7岁半)无法工作。生活来源失去,生活窘迫。
若能批准取保候审,可减轻社会的负担,又使我们免于生活的窘迫,还能更好地教育郭庆军,让他感受到党的人性化管理的温暖,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问题。
综上所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根据中央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习近平主席的依法治国的方针,特此请贵院予以批准。申请人将按法律规定向贵院依法缴纳保证金。
此致
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宇英
2019,3,26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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