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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李红花家三代“寻滋案”不日开审         ★★★
漳州李红花家三代“寻滋案”不日开审
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20-07-24 00:25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3日消息】本网获悉,福建漳州维权访民李红花多年维权遭秋后算账,一家三代女性被指“寻衅滋事罪”将于7月25日(周六)上午九点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李红花九年前开始维权,母亲及女儿受到牵连,2019年3月三人一同蒙冤被捕至今。

据了解,2019年3月6日,漳州市辖龙海市法院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为由,将现年五十五岁的李红花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三日后的3月9日,李红花七十五岁的母亲庄金莲和三十一岁的女儿陈小玲双双被刑事拘留,而李红花则被转为刑事拘留,一家三代女性均被控“寻衅滋事罪”,关押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大概一个月后,三人均被批准逮捕。

根据法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显示,李红花及其母亲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结果不满,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四年间,曾多次上京,到中南海周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祖孙三代多次受到漳州警方的训诫和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训诫16次,庄金莲被训诫14次,陈小玲被训诫6次。而案件主角李红花在四年内除了十几次的训诫外,还先后16次被龙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其中2012年被处劳教一年零九个月,2018年9月因参与福州鞭炮案被刑拘一个月。

案件发生至今已有一年零四个月,但期间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又有两次延长审查起诉。2019年11月末,三被告之一的陈小玲被龙海市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而律师表示,案件的立案及拘捕时间为2019年3月,而被指控的所谓“犯罪”则发生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距离立案时已过去两三年,并且当时上访行为早就已经结束,而且起诉书所列的“犯罪事实”在上访期间已被逐一处理过,明显属于打击报复秋后算账。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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