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网站特此感谢中国大陆民间关注精神病人权利公益组织、律师和维权人士为编辑撰写该报告提供的协助和支持。
缩略词表
CL 刑法
CPL 刑事诉讼法
CRPD 残疾人权利公约
MHL 精神卫生法
NP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PL 警察法
PSB 国家安全总局
SPP 最高人民检察院
CHRD 中国人权卫士
CRLW 民生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简称《精神卫生法》
《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 简称《监督规定》委员会第八届会议(2012年9月17日至28日)就中国初次报告通过的结论性意见 简称“委员会意见”
目 录
简介
1、 法律法规为“被精神病”预留的空子
2、 暴力迫使“被精神病”入院
三、“被精神病”送院后剥夺申诉、申请鉴定、与亲友律师联系的权利
四、反复关入精神病院是对“被精神病者”的极端歧视
五、“被精神病”成为与刑事处罚互补的常规手段
六、“被精神病”者在住院期间遭受凌虐、暴力、酷刑
七、“被精神病”者出院没有自主权
八、“被精神病”出院后权利仍被侵害
九、结论和建议
简介
2019年11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举世瞩目的“泼墨女”董瑶琼终于走出株洲市第三人民医院(株洲市精神病院),回到了攸县桃水镇母亲住处,直到2020年元月2日,才被允许与父亲董建彪相见。董父发现,女儿“在精神病院被喂药,现在比之前胖了很多,也完全不是从前活泼的模样,变得沉默寡言,神情紧张,甚至有痴呆状,(比被送入精神病院前)完全判若兩人,令人心痛不已!”1*

被精神病一年多后出来的董瑶琼
之所以此案值得特别关注与研究,原因:一、这是在举世瞩目之下公然上演的“被精神病”。而不是通常外界不知情下悄悄制造;二、这是在残委会第一次审查中国执行《公约》,在《精神卫生法》、《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监督规定》)颁布实施后出现的事件。因此此案经典注释出中国当下“被精神病”状况。
事件经过:
2018年7月4日早上6点过一点,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桃水镇谢家坪村人,在上海工作的29岁女士董瑶琼于上海市海航大厦对面,用手机视频直播泼墨习近平的宣传画像,声称反对习近平独裁暴政以及中共对其施加的脑控迫害。董瑶琼通过现场视频直播说:“...反对习近平独裁专制暴政,反对中国共产党对我实施的脑控压迫......我对他恨之入骨...看到没有,这是我的行为......”
被精神前的董瑶琼
当天下3时30分左右,董瑶琼发出推文: “ 现在我的门外有一群制服的人。待会换好衣服就出去。我没有罪。有罪的是伤害我的人和组织。 ” 随后被上海警方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
在实施泼墨前一天,董瑶琼在推特上说:“ 所有人应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明天上街溜达,如果激怒我,那就撕吧。活着人不人鬼不鬼的被共产党跟踪监控滋扰一年多,我也忍受够了! ” 可见,董女所为绝非一时冲动,更不是什么精神不正常的胡为,而是深思熟虑,理性认识作出的决定。
随后,有媒体向上海警方了解董瑶琼情况,警方公然说:“上海市政府单位对此事毫无所悉”,但从身在湖南老家的董瑶琼父亲透露:上海警方告知他女儿是“攻击国家领导人”。随后有知情人透露上海当局已经让所谓精神病专家对董瑶琼鉴定,将其定为精神病人。
7月16日,董瑶琼被上海警方秘密押送回到株洲老家,随后被送入了株洲市第三人民医院,即株洲精神病院。有媒体及公民行动者多方打电话前去询问董瑶琼情况,均得到医生回答说“是政治犯”,不便谈什么情况。2*
7月23日《自由亚洲》记者接通株洲三院电话后询问董瑶琼的情况,对方拒绝告知主诊、主治医生信息,但却称,董瑶琼是一个政治犯!“现在有一些境外势力在叫她反对共产党,她这个事件与政治有关,我们医院不接待你们这些人。她的政治关系是很复杂的、很不纯洁的。反正她不能随便与外面的人联系。”3*
董瑶琼被送精神病院关押,董的父母与前夫均认为董瑶琼没有精神病。但董瑶琼一直被关押于精神病。董建彪2018年8月1日与律师去株洲第三医院找董瑶琼时被带走后,即被软禁在攸县老家一指定居所,禁止与外界接触,2019年10月7日才被解除管制。母亲被威胁施压不敢发声,其他亲戚朋友更无法接触了解董瑶琼情况,董瑶琼完全与外界隔绝,直到被放出,仍受到严密监控。
这次董瑶琼获准出院回家,其中详情虽待解,但即将到来的负责监督《公约》在各缔约国实施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于2020年对中国进行第二次审议,显然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如果不是适逢审议,中共当局为了避开关注与谴责,董瑶琼将被关到何日,无人可知。
从董瑶琼因泼墨习近平画像遭警方拘押,后送进精神病院,医生说是“政治犯”情况来看,整个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被精神病”事件,其完整而鲜明地揭示出中国公权力为了政治图谋制造精神病的过程。有力地说明了如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一切的法规都是摆设,权力超越于一切法规之上。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是在2018年7月中旬上演,也就是在最高检出台实施《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2018年2月1日)5个多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颁布实施5年后,中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医疗法律条款修订增补6年后。这些法规面对这一事件公然上演而毫无约束阻止的能力,而整个事件中的每一步,都在公然违反这一系列有关强制医疗的法规。这有力地说明在中国公权力制造“被精神病”面前,一切的法规都是摆设,都起不了应有的约制作用。
其二、权力无视一切的舆论与监督。董瑶琼“被精神病”事件是在世人眼皮下赤裸裸上演的违法侵权闹剧,是举世瞩目下制造的“被精神病”案例。董瑶琼泼墨习画像视频传到网上后,引发国内国际极大关注,就在世人紧盯着的情况下,中共制造“被精神病”事件一步步展开。这种无视世界舆论,不顾天下云云众口,将人权与法制完全抛开的行径,让世界再无疑义地看清中共当局制造“精神病”的疯狂。
其三、公权力肆意以“被精神病”来迫害异议人士、践踏人权。董瑶琼只是表达自己的不满,因为没有选票所以选择泼墨,是典型的政治异议形式,结果居然“被精神病”,可见中国公民宪法赋予的基本言论自由权利毫无保障的现实,中国公民人身自由与生命安全被公权力肆意践踏的现实。
中国大陆总体精神病一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每4个精神疾病患者中就有一个中国人,其中重症病患1600万,登记在册的严重性精神病障碍患者超过了510万。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指出,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者。另据媒体报道,在过去几年,每年与精神病人相关案件都超过1万件,其中1/3是严重暴力案件。4*
由上可见,该收治不收治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在中国,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及其相应造成的危害,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
中国的精神病非自愿收治制度(被精神病)的黑暗
一个公民仅仅因为有精神病,甚至仅因其家庭成员、雇主、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声称他有精神病,他/她就可能因此而无固定期限的被关入精神病院。
据官方统计,2013年——2018年中国精神病医院入院人数和出院人数如下: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和健康统计年鉴
这其中许多就如董瑶琼一样是非自愿被强制治疗者。医院接收这些人后就禁止他们离开,除非那些决定将他/她们收治的人(送治人)同意他们出院。在医院里,病人作决定的权利被剥夺,除非医院或者送治人也同意该决定;后者还在法律上被医院视为该病人的“监护人”。被强制收治的病人还要接受药物、捆绑、扎针、电击等在内的强制治疗。中国2012年出台的《精神卫生法》、2018年颁布的《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虽对强制送医、治疗、出院等有些规定,但没有对病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收治的合法性进行独立审查的规定,虽字面赋予了病人请求司法复核和委托律师的权利,但现实中却完全剥夺病人行使这些权利。病人与外界的通信权利、亲友的探视权在通常下也被剥夺了。
对患有或被声称患有精神障碍的人进行强制收治违反了中国政府于 2008 年批准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下文简称“公约”),也漠视了委员会于 2012 年 9 月18、19 两天对中国实施《公约》情况报告进行的第一次审议中所提出的诸多“关切”事项。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报道:四川雅安精神病院关押10余访民。2016年4月11日下午19时,雅安访民杨志祥拿到刑事拘留释放证明书后走出雅安市看守所大门,随即被沙坪镇政府七八个人拉上车送往雅安精神病院。人权义工前往医院,两名医生和杨志祥与大家坐谈。医生称:4月11日7点左右,杨志祥被沙坪镇6、7个人送来医院时,因镇政府手续不全,没有大红公章,他们拒绝接受。直到当晚24时,镇政府补盖公章后,才办完入院手续。义工问两个医生,用没有用药?医生称:镇政府送来,他们有他们的说法。我们有我们用药的规矩程序,杨志祥本来就没有神经病,主要是安抚情绪,到今天也没有强行用药。杨志祥主要是上访被神经病的。两个30来岁的医生说:关在这里的访民很多。义工问多少,他们说有10来个。两个医生还当着义工的面劝说杨志祥,安心在这里养精神,反正政府全报销。两个医生还叮嘱杨志祥上访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和共产党作对,特别是不要举报公安局局长,否则你出了精神病院,也没你的好果子吃。5*
中国“被精神病”泛滥管窥
委员会意见:
25. 委员会感到关切的是,以残疾为由剥夺自由在缔约国得到允许,而非自愿的民事羁留入院被视为维持公共秩序的手段。委员会发现这方面有令人不安的情况,许多实际存在障碍或被认为有障碍的人因上访等多种原因而被非自愿地羁留在精神病院里。
26. 委员会建议废除以实际存在的障碍或被认为存在的障碍为由实行非自愿民事羁留入院的做法。
2018年中国境内可以公开看到的官媒也出现了大量对“被精神病”问题的报道。如中共官方最权威的央视新闻 2018年02月26日消息:针对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假冒精神病人”逃脱法律制裁、以及普通人“被精神病”而被错误强制医疗的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相关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坚决防止和纠正此类行为。6*
再如,2018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假精神病""被精神病"7*
2020年元月4日,中国经济报道:浙江一警察2次被关精神病院 为证明“没病”怒告单位。8*
至于中国大陆可直接浏览的百度、搜狐等等各大媒体,更是广泛报道“被精神病”问题。2020年元月9日能在大陆搜索的几个门户输入“被精神病”可得如下结果:
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8,600,000个
搜狗已为您找到约205,943条相关结果
360搜索找到相关结果约496,000个
应必搜索找到860,000 条结果
由官媒报道与门户网站搜索结果可见,中共官方公开承认存在“假精神病”与“被精神病”的现实。虽然这些报道都是站在为中共当局歌功颂德角度,但暴露了中共当局也不得不承认“被精神病”在中国大陆的严重与普遍性存在的事实。
非自愿收治制度滥用的原因
在“ 党的事业至上”9* 与“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灵魂”10*思想指导下,“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11*就成为权力的时尚,如此法律成为权力奴婢的状况,完全不受约制的权力及为了维护权力稳固(即稳定压倒一切)而不择手段的维稳体制,就成为中国非自愿收治被滥用的根本原因,而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以及司法不独立是权力至上的外化形式,是目前非自愿收治被滥用的助推器。
中国自2012年后虽先后出台了《精神卫生法》、《监督规定》等法规,涉及到了非自愿收治的某些方面,但相关条文不仅用词模糊,对非自愿收治的具体情形和程序规定也存在诸多瑕疵(后面会专章谈论这些法规)。一些地方立法机构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对非自愿收治进行规范,但是这些法规对非自愿收治的情形的规定过于宽泛。在当下中国,不仅对非自愿收治法规上存在许多值得诟病的问题,同时,更为严重的是,现实中有法不依,权力胡作非为,使法规形同虚设。
当然,自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部分精神病院的私有化管理也加剧了这种“被精神病”的滥用。一些机构或个人可以付钱给精神病治疗机构,将他们想“摆脱”的人、近亲、员工等监禁或者强制治疗,监禁和治疗的时间长短取决于送治人的能力和意愿。在部分案例中,送治人同意付钱给精神病院,让医院收治其“有精神病”的亲戚或者员工。在接到送治人的指示后,医院的职工甚至会跑到大街上将送治人的亲戚或员工“抓走”。随着政府部门维稳经费的日益增加,公安部门开始付款给精神病院,由医院对当地的“麻烦制造者”进行变相监禁,精神病院也因此从中受益。
精神病非自愿收治被用于政治目的
当前的非自愿收治制度极易被滥用。那些有“门路”(包括权力和金钱)的人可以通过强迫或付钱的方法让医院拘禁他人,以此作为惩罚或让他们“禁声”。这些做法却往往被免于处罚。2014年后,民生观察每年发布的《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反映出强制收治被政府用于政治目的,主要被用于对上访维权人士、政见异议人士和法轮功学员的拘禁。
【十九大前:广西梧州李先生来电,说到他在十九大前夕被当局关入精神病院,理由仅仅是为保证十九大的政治安全。李先生去年因上访而被关进看守所,而这次他什么都未做,只是被当局预防性措施先抓起来,怕他在共产党开会期间乱说乱动,公安部门告诉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再进看守所,二是进精神病院。于是他就被精神病了。】 12*
【2017年2月22日上海网络政论作家任迺俊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进闵行区看守所,于5月16日以“不构成刑事处罚标准”获释。但是,任迺俊没有真正获得释放,而是被转移到了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医院)继续关押。5月17日,家属向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申请并作出承诺;5月19日中午,任迺俊才从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回到家中。】13*
任迺俊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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