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克扣四亿元拆迁过渡费、向村干部集体行贿每人送两套房子的联合举报》 作者:彭永胜
尊敬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向北方、王建红诉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拆迁合同纠纷”一案中,我们发现了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克扣流芳街至少四亿元拆迁过渡费、向关南村村干部集体行贿每人送两套房的严重腐败线索、证据。情况如下:
1、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克扣四亿元拆迁过渡费: 向北方、王建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第五条明确约定:过渡费按武价房字【2002】75号文第二条计算,实际赔偿却是按每人每月120元计算,中间产生了几万元的过渡费差价,被克扣,下落不明。 拆迁户向北方、王建红的过渡费按武房价[2002]75号文应该这样计算: 第1年:250平米×6元/月/平米×12个月=18000元——实际支付:4320元(被克扣13680元); 第2年:250平米×12元/月/平米×12个月=36000元——实际支付:4320元(被克扣31680元); 第3年:250平米×12元/月/平米×12个月=36000元——实际支付:4320元(被克扣31680元); 250平米的房子,过渡费应该支付:90000元——实际支付:12960元(被克扣77040元); 平均每平米被克扣的过渡费为:77040元÷250平米≈308元/平米; 东湖开发区流芳街佛祖岭社区110万平米,被克扣的过渡费为:1100000平米×308元/平米=338800000元(3.3亿元); 东湖开发区流芳街湖口社区30万平米,被被克扣的过渡费为:300000平米×308元/平米=92400000元(0.9亿元);
2、2个社区合计被克扣:3.3亿元+0.9亿元=4.2亿元; 这是很保守的估算方法,只是按照安置面积计算,并且只计算了2个拆迁安置社区,因为被拆迁面积远远大于安置面积。按照武价房字【2002】75号文,过渡费应该按“被拆迁面积”计算,因此,实际被克扣的过渡费将远远大于4亿元,大胆估计至少10亿元。另外,东湖开发区被克扣的过渡费和流芳镇差不多,估计也会达到数亿元,甚至可能达到10亿元以上。 这些被克扣的巨额拆迁过渡费哪里去了?是被人挪用了?贪污了?还是私分了? 2、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向关南村村干部集体行贿每人送两套房: 2006年,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 www.ggjstz.com )公开行贿:向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南村村干部每人行贿一套房子160平米;2011年,该公司再次向关南村村干部每人行贿一套房子120——160平米。 徐明向王立军行贿两套房子,王立军被判9年,徐明也将面临行贿罪指控。拆迁公司向村干部集体行贿每人送两套房,行贿者、受贿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恳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述2个贪腐线索、证据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严惩腐败。 如果贵院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样,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了刑事犯罪线索证据,却拒不依法移交给检察机关,我们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等各级司法机关举报。对贪污腐败视而不见,将涉嫌包庇贪腐、徇私舞弊,面临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举报人:彭永胜 2013 年 01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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