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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童斌向政府追要自家房屋 维权三年遭犯         ★★★
武汉童斌向政府追要自家房屋 维权三年遭犯
作者:童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1-30 00:53

三年前,我童斌是个自食其力创业纳税之人,还可为社会奉献微薄之力。一场突如其来的犯罪式强行拆迁打乱了我童氏家族平静的生活。

(一)情况简要介绍

本人身份证住址武汉市武昌区,我们家位于洪山区和平街武丰村501#,是一栋5层楼的门面私宅,面临仁和路和四干道交汇处,地铁四号线地铁口(地铁工业路站)。由于临街的优势我们把一楼租给别人经营,二楼一套自己住、一套

做为我厂的销售办公地点。其它都是兄弟姐妹自己挤在三30几平方米房屋里,把其进行出租来贴补他们的生活来源,几家都是下岗工人生活困难,把毕生的积蓄都押在了那房子上了。2010年武汉市利益集团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旗号、借武丰村委会之名伙同武汉《泰德房屋拆迁公司》实施犯罪抢劫我家贵重材物及现金的犯罪事实,有当时报案笔录。他们打着“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自定抢劫法规代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犯罪拆迁; 甚至连武汉市政府自己制定的拆迁政策文件都不遵守,《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应该经政府部门批准这一最基本的要求都不具备就开始进行抢劫.拆迁、逼迁。不接受他们的强盗条款.将我家房屋毁后造谣.不承认是我们家房屋···

(二)房屋产权来历

 

我表姐韩小运患得重病,在她筹借无门的情况下、我拿出八万元给救治。表姐病好后觉得欠我钱无力偿还,把位于和平街武丰村501号二层楼私房产权抵押给我,此房屋占地加周围面积约400平方米。2004年办了相关民间合同协议;后来鉴定此房是危房,还是以表姐韩小运的名义办了危房改建手续(附危房改建许可证)。

 

2005年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将危房改䢖成一栋1600平米五层楼的三户门面房,我们家实际面积是530平方米,属于我们兄弟姐妹六户所有,07-08年卫星定位、双登双录戶主是女儿童梅的名字。(我们双方签订了民间君子协议)

 

(三)实施犯罪拆迁

2010年4月27日,我家接到武丰村伙同武汉市《泰德房屋拆迁代理有限公司》,联名下了个无印章的房屋拆迁霸王条款式的公告通知书。2010年6月开始威逼住户搬家。8月份开始断电,停水逼迫住户无奈搬出了住房。报警110和平街派出所,说管不了。打市长热线说调查,实无人管。2010年12月实施强抢室内贵重财物及现金!18日抓到现行几人,一起到和平派出所做了笔录。2010年12月22日,接到和平街派出所的通知、是拆迁办所为,拆迁办一位曾姓负责人说:“对不起!拆错了,保证在三个工作日给你恢复”。真是滑天下之稽,毁了别人的“安身之所”就用一句“对不起”来“搪塞”吗?后来才得知是由武汉市政府及洪山区䢖设局组织社会势力忽悠村民强买强卖!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实际已触犯《我国刑法226条》的规定。多次要求立案公安机关都不予立案。

 

2011年4月11日当洪山公安分局作出立案之势时、拆迁公司在政府某领导指使逼迫谩骂之下充当了“炮灰”…实施了进一步犯罪毁灭民房事件。我们的房屋在我们不知情.‘双方’无任何补偿手续和协议下,一夜之间夷为平地。我的财物和现金被劫,房屋被摧毁却得不到任何说法,那么我只能认为这就是赤裸裸的“掠夺”私人财产。公安机关不立䅁不给书面答复,发展到多次非法关押!公安机关有时变成调解员.有时成为镇受害公民的工具····不接受他们的强盗式条款,他们采取卑鄙龌龊的手段…。在《国务院2011221颁布拆迁新条令》之下进行犯罪式毁灭民房,他们无视法律,强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他们眼里律政律法,形同虚设.利益.权力高一切。

 

我们向政府一级一级反映情况,几经周折一直未得到一点答复,于是,我童氏家族被逼无奈,走上了信访这条路;当某领导诚心地对我说;“为什么走信访这条路,信访之路是一条不归路”,我童斌历经了那么多,又何尝不知是一条艰难坎坷路呢?但是,为了我们公民.童氏家族的合法权益和赖以生存的房屋、亲人不流落街头,我必须义无反顾的走下去···我从此开始了追要房屋的信访生涯,我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追讨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房屋之上,并进行请教和深入的学习与拆迁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武汉市地方拆迁政策;学习《国家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物权法》《信息公开法》等等法律条文。当我经历的越多,我对“拆迁”这个词就有了更深的认识,让我在信访这条道上越走越明亮。拆迁对于政府某些官员而言可能就是“谋取政绩和利益的一个渠道”,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这就是一场“空前绝后的劫难”。

(四)信访维权追要自家的房屋多次受到伤害

2011年4月25日,我和表姐韩小运到拆迁公司与其负责人陆小建交涉时,曾**以借我用手机录音为名,叫拆迁办手下将我打伤,110出警将我送到医院,住院17天。在9月份和平街派出所,处理1000元的医药费,为了息事宁人,我只好答应了

2011年6月24日一家4人受洪山区政委领导之约,到洪山区政府五楼政法委办公室谈事,他不在,我喊冤却在政法委办公室门前被几个政府人员打断6-7两根肋骨(有法医鉴定为轻伤)他们强抢我兄弟手中的照相机毁灭罪证,不依不饶的反架着我兄弟的双臂,我看见以命相拼准备从政府五楼跳下去···

2011年9月份,洪山区政府以书面协议形式,承诺在2011年年底解决我们家房屋等问题,我们等到年底时最终还是无结果,感到气愤的是各行政部门的领导采取的方法就是忽悠、都无信誉可言,我们平民老百姓何处伸冤?于是就在2012年1月12日,省两会期间,我姐弟几人到洪山礼堂路边喊冤,想让人民代表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把老百姓的疾苦和冤屈作为议案带给政府,却遭到洪山礼堂门前的警察围攻,我姐弟二人都受伤(有医院证明),后被带到洪山分局,不但不给治疗,还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拘留我,说我冲击省人大会场。可会场那里戒备森严,岂是我一个老百姓能靠拢的吗?真是欲加之罪啊!关押当晚导致我的血压上升至210。

在地方政府得不到解决!迫使我们一条心全家9人上北京“告御状”,在离党中央最近的地方去伸冤!于是,我们全家在2012年1月15日早上到了北京,我全家9口人开始四处奔走,下午,被海定分局将我们9人一起带到派出所,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他们说联系了武汉市驻京办来接我们,晚上11:30被武汉市驻京办**领导从海淀派出所带出,并指使一批不明身份的北京人非法把我们押送上了一辆京AG1271车,当时我在海淀派出所辖区就报了警。那些人说上了高速收手机和身份证,我不服,他们对我进行殴打,那个领队边打边大喊:“打死了丢到水沟里,我负责”,现致左眼无视力,肋骨6-8根骨折,腰椎第五节腰骨骨裂变形(殴打时被录了音)。现延误了治疗,经广州军区总医院检查我的左眼得出结果是:“挫伤性神经视网膜坏死病变”,造成致残了。(附医院诊断证明)。

这一段经历让我们如此骨铭心,记忆深刻,同时也平息不了心中的怒气!之后我和家人去北京中关村派出所二次报案,都没受理,第三次去中关派出所做了笔录,说要立案需要一些相关的证据,我们提供了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的病历、诊断眼睛的图片、还有胸部和腰部的X片,跑了好几次,最后北京中关村派出所的副所长桂磊说:“把医院诊断证明拿来立案了,就能做法医鉴定”。

 

(五)房屋被毁后的困境

自我们家房屋被强毁后,断了我们的生活来源和保障,给童氏家族生活上和经济上、心理及身体上带来一系列的巨大的压力和伤害···在房子被毁的快一年期间兄弟姐妹们的生活无着落,房子问题得不到解决,我无心经营我的工厂,为了解决他们的困境,我被迫把我经营多年的企业当废品卖掉,贴补他们的生活所需,我姐姐童红因不堪忍受那种窘境,积劳成疾,身患癌症。而我们现在过的是贫寒度日、居无定所的漂泊生活,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完全被剥夺这是怎样的一段经历?我的房屋及私有财产被违法犯罪者掠夺,如果说我上访有罪、触犯了信访法律,我甘愿承担法律的责任,而不是一味的遭到有人指使暴徒或执法人员的迫害和摧残。

 

我两次去北京找一个熟人中医实施针灸治疗我的眼睛,却在河北廊坊被拦截,拦截的理由不让上北京信访,拦截两次使我眠晴再次错过复明的机会灬。我不禁要问,我合理合法的信访维权,却总是遭到打压和伤害?我通过正规渠道一级一级的递交材料和反映问题,得不到任何答复。“公仆们”党和人民赋予给你们的权力,难道是用来压制老百姓的手段和武器吗?三年的信访让我深深懂得,普通老百姓是在夹缝中求生存,我童斌该承受的和不该承受的都加罪于我了。几次被工作人员及其指使的人员打伤、关押,拘留、拦截押送五次也没有打消我合法信访维权的意志。他们想利用北京保安置我于死地,可推卸责任?童斌现在明白了多次派车颠簸押送的原因了。

 

(五)感恩政府给我们家“村民待遇”只是欺下瞒上的手段武汉

犯罪式拆迁采取了一糸例犯罪手段,〈因是受权利领导指示>得到保护,无人依法惩处犯罪行为人。洪山区政府领导为了安抚我童斌按村民‘高贵’的名称‘高贵’血统啊!“村民待遇”只是托词、〈以便向上级领汇假报>2012年9月23日前洪山区领导们研究的方案! 530平方米的门面房屋面积,现在只还3OO平方米、领导多次在协调见面会上说“做成旅社把一切手续办好”,让你们有生活来源,全是泡沫···。受害的我们平时找政府领导,他们很忙见不着面没门!每到我们要上北京或省、巿有活动,领导就会派国保岀面灬2012年10月19日常委领导召集多部门及我家代表协商时保证十个工作日办好“书面手续”,我们又同意了区政府的方案,<要求按国家《合同法》来签订“合同”,合同、协议书应该是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是,我方不但没有合同协议,就连看合同的权利都没有,还真不知道合同上面写的什么?他们就这样向社会造谣说我们拒签字、是无理要天价!一直拖到现在无结果。(注明:省、市领导及访民传言说童斌问题巳解决了…)

 (六)现实地方犯罪式拆迁是‘恶行’受害人施‘善举’维权以抗争

2013年1月4日武汉市“两会”时,我带着受害维权人们“学雷锋做好事”的事迹资料到了两会现场,只想让代表们能真实看看我们受害信访人真实气节!了解受害信访人在2012年里是怎样用实际行动、做些好行善举的。‘没想到国保们派九名特警用车将我押走,把我押到和平街梨園派出所作笔录,让我不明白的是:我们信访人好行善举要到公安局做笔录吗…?想罗织罪吧!童斌已被你们拿走半条命了,难道再怕欲加之罪?我亦不闪不避,以待水落石出的那一天、惩恶、必扬善!

我童斌目前务必要做的就是:拥护习总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使用法律赋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得到维护。我不会放弃任何努力,欠条可以过期,但善行邪恶不会并存,冤仇却不会在公正来临前消失。 还我们公民“公平、公开、公正”社会主义特色,紧跟习总书记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武汉精神“敢为人先”,变成“犯罪拆迁”国务院信访令”“属地管理”地方上变成把”秦香莲案子交陈世美审”的事实已暴露无疑在阳光之下,他们作恶,我们行善!我信人在做/天在看.善恶终有报!我信报应的因果关系,报应到来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

人在做,天在看!
  我童斌维权的“八字”精神“无私无畏、理直气壮”向影视中的革命先烈学习…

请求政府将有关拆迁法律依据或有效的法律文书信息公开

1.拆迁我们房屋的责任主体是谁?是否有合法资格?

2、拆迁的法律依椐何在?

3、征收我房屋土地的相关依据资料批文手续何在?

4、拆迁房屋每平方米补偿款是多少.有没有安置房?

 

       童斌(电话:13212737761)

       个人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2330654084

                                  201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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