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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广东中山“秋菊”马胜芬告省政府案最新进         ★★★
[图文]广东中山“秋菊”马胜芬告省政府案最新进
作者:郑创添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8-31 10:11

      2010年的8月5日,我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偶遇在中山打工的马胜芬。马胜芬在祥升制衣厂上班时间给主管程思远殴打,中山两级法院不但判她败诉还让她负担了8826元诉讼费。马胜芬来广东省政府门口上访,多次受门口武警殴打。

我代理了马胜芬控告广东省政府的案子。按照司法管辖权,我与马胜芬去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递交起诉广东省政府的起诉书。6号立案窗口的林法官一听是靠省政府双手一摆说:你们告省政府我们那敢立案?

没办法我们来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姓工作人员接待。说希望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在领导不在让我们等下两天再来。

 8月9日在拔打广州中级电话不通的情况下,我亲自到广州中级法院找林法官。换了另一个林法官让我给她时间,看是否可以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我回答只要达到诉讼要求,可以和解,但我时间不能拖太久。法院与省政府拖得起,马胜芬是拖不起的!我要求她收起诉材料,她怎么说也不收我的起诉材料,让我等回复。

13日,我又去到广州中院,换了另一个叫罗红燕的法官接待。罗红燕说已经了解案情,并东扯西扯扯了些与本案无关的如马胜芬在中山的案件,并说马胜芬找省政府是不合理的,武警也不会随便打人。一会又说和解没那么快。要给时间她。我说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那只好走司法程序了,罗红燕无奈收下我的起诉材料开了回执给我。

一周后的20日,是司法程序规定不管立案与否都要给书面答复的日子。罗红燕回答:不立案!经过开会决定也不给书面答复!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是与广州中院不停的打口水战,最后他们也知道自己不按司法程序是违法的。终于在27日上午拿到书面答复,让我们又回到越秀区法院去。二十多天了!把我们打回了原地!

27号的中午我与马胜芬去广东省政府信访接待室时,两人全给带到了洪桥派出所,非法拘留达4个小时,出来后马上去越秀区法院工求立案。

8月30日!越秀区法院下了不立案的决定书。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没提及到是什么诉讼适应。照这样,马胜芬给广东省政府门口的保卫打了就白打了?

所有接触过的公务员,包括警察和法官还振振有词的说:不满意去上级投诉我。可怜的中国人啊!!!他们的上级就是谁?我们去向谁投诉?

马胜芬的案件不紧紧是拷问着中国的司法!更拷问着每个人的良心!!!

郑创添 

2010-8-31

 

 

马胜芬在政府前被武警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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