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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警遭无理陷害 冤案平反难上加难         ★★★
黑龙江民警遭无理陷害 冤案平反难上加难
作者:张丰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0-27 15:37
我叫张丰文,男,现年 62岁,中共党员,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战,人民警察。

1991年5月31日,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红旗岭农场公安分局拘留所值班,晚上,办案人李登江从拘留所提走盗窃嫌疑人郑良春到分局和赵敏静审讯时,放跑了盗窃嫌疑人郑良春。

两天后,局长聂士英故意颠倒黑白,栽赃陷害,硬说是我把拘留所大门打开放跑郑良春的,并责令我停职反省,叫我等到郑良春抓回来以后再说……。为此,我多次到局长办公室向聂局长阐述经过,请求局领导查明真相,尽快恢复我的工作,岂料,聂局长最后竟以:扰乱办公秩序为由,彻底停止了我的工作。

无奈,我到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局向刘士文局长说明情况,刘局长叫我回去找聂局长好好说说,我回来后第一时间到聂局长家里商量说:“能不能让我一边上班,一边等着,如果郑良春抓回来以后,确实证实是我放跑的,组织上怎么处理我绝无怨言!”聂局长说我到管局告他了,反正犯人已经跑了,谁也说不清,等着犯人抓回来以后再说,始终不同意我上班。我就这样被聂局长剥夺了工作,停发了工资,断绝了我一家三口的生活来源!

几个月后,我得知盗窃嫌疑人郑良春在外地作案,被当地(吉林公主岭)公安机关抓获。我找到聂局长要求派人前去调查,聂说:公安局没有经费,并说:“哪个庙里都有屈死鬼!冤枉就冤枉你这一次……”!

从此,是聂局长逼我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在那个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年代里,我上访成功的机率可想而知!

派出所所长李淑才曾帮办案人李登江一起找过郑良春,知道郑的逃跑根本与我无关。为我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坚持原则的话,聂局长与他处处作梗,穿小鞋,李郁郁不得志,借酒消愁,后患病死亡。

拘留所所长赵才为我打抱不平,说了几句公道话,聂局长为报复他,停发其将近三年的工资,后赵内退,背井离乡。拘留所民警王英敏在聂局长面前为我讲情,后被精简,妻子离异,在场部以卖鱼度日,郁闷成疾,后家破人亡。聂局长陷害忠良,排除异己,不择手段。

聂局长为什么栽赃陷害我呢?因上世纪八十年代农场流传着:“公安局聂士英拿两对孬头(貉子)买个副局长,换个副局长一事。”聂怀疑是我所为,就恼羞成怒,迁怒于我。

我被停职反省后,聂局长迫不及待地安排他的两个亲生儿子聂勇、聂睿进公安局工作,安排他的连襟彭彦东担任拘留所所长,把公安局集体喂养的八头肥猪,自杀自卖,据为己有,把应该发放给我的警服当东方红林业局,利用裙带关系,把红旗岭公安分局变成了自己的“王国”,大捞不义之财,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局长聂士英利用职权,非法倒卖公安分局没收的赃物:红松300多立方米,杨木100多立方米,藏在拘留所南边小树林里,高价倒卖,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局长聂士英享受国家高新多年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大面积毁林开荒,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因原始森林是人类的母亲,他们把国家的原始森林砍伐光了,这不给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留下无穷无尽的灾难吗?全场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我以中共党员的名义,举报了聂士英无法无天的行为,谁料这一举报,触怒了上级有关领导的利益,当我一次次为工作的事去上访,我上访一次,上级应付一次,聂士英暗箱操作,收买一次,又多交一个朋友。因聂已把国家原始森林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拿出一点点就能把上级有关领导喂得饱饱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官官相护,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在弱肉强食,腐败成为一种时尚的农垦公安系统,在有奶便是娘的现实社会里,谁敢为一个无钱无势的人去讲公平正义呢?

局长聂士英利用职权,执法犯法,占山为王,先后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毁林开荒6000多亩,成立的“龙马山庄”。庄内建有高高的瞭望塔、烽火台、莲花岛、长寿亭、幸福亭等以及深挖国土湿地沙子,反手卖给国家修依绕省际公路和建虎了高速公路形成的朋来湖。

上世纪九十年,在农场还没有打工一说,局长聂士英停我工作,停发工资就等于要我的命。我为了盼望和等待郑良春早日抓获归案,还我一个清白,精神上承受巨大的痛苦,人不人,鬼不鬼地生存着虽未判刑,胜似判刑!

即使这样,聂因我举报他栽赃陷害和乱砍盗伐国家原始森林及毁林开荒之事对我恨之入骨,曾经多次对我采取杀人灭口式的报复,均未得逞,到2007年17年间我无数次的上访均无结果。

我于2008年被“分局干警,农场领导,街道办”三家联合执法,以上访专业户的名义关押在红旗岭宾馆一个房间里,限制了人身自由。他们说的很好听,保护我的人生安全。在他们三家联合执法保护下我像罪犯一样的去上访,实指望上级公安部门能秉公执法认真调查还我一个清白!

上级公安部门明知我是无辜的,冤枉的,但是为了保护局长聂士英恶意诬陷的行为,从一开始的不作为到最后的乱作为。农场成立的专案组就能把问题调查清楚,难道上级公安部门还不如农场调查小组的水平?正如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所讲:“有些人办案子不行,抹案子很有办法”

紧接着我又在他们三家联合执法看押下,保护下到哈尔滨农垦局上访,总局不受理不作为推到红兴隆管理局,最后管理局政法委副书记康岩君处于同情要协议解决,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坚决不同意。我要求先解决以前受冤的问题,康书记说:“以前的问题无法解决,我要求按法律程序公开公正透明解决,在复核之前必须开听证会,也被康书记拒绝,康书记说再告三年三十年连这个结果都没有,到时候只能落个人财两空……”。

康书记于2008年12月26日制定的协议内容如下:“乙方因各种原因与1991年离开原工作单位,并已解除职工身份。现无生活来源,并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今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1.农场尽快给乙方办理企业(以工代干人员)内退,理顺职工身份,并补交所间断的个人和企业应承担的养老金,对乙方企业内退工资,农场负责按月寄给乙方,乙方享受企业内退人员待遇和义务。2.……此协议公平正义吗”?这就是我受害冤枉上访17年的处理结果。此协议只解决我目前和今后的生活问题,我感谢党!伟大英明的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从此,不难看出农垦系统公安及有关部门的官员,人人腐败,层层腐败,官官相护,暗无天日。

我于2011年,不甘心戴着一个放跑犯人的罪名,背一辈子的黑锅,为冤假错案能得到正确处理解决。还我一个清白,进京上访。遭到农垦总局驻京办截访人员的拦截,后押送到松花江农场关进一个黑监狱。在我血压达到210mmhg的情况下,总局领导以非访劳教停发工资为由,逼我抄写《承诺书》。“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附后。

这种《承诺书》就是渣滓洞,白公馆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员进行迫害的翻版。

我于2012年元旦期间,收到红旗岭公安分局寄来的《停访息诉保证书》让我亲笔写,写完后寄到黑龙江省友谊县公安局张兵收。

我因病一直未放弃上访申冤的权利。公安部门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了欺下瞒上,包庇罪犯不择手段。竟然亵渎法律,干出这种龌龊的事,这与刑讯逼供有什么区别。我只好在《停访息诉保证书》背面写答《停访息诉保证书》内容略……按指定地址寄出。

总之,原红旗岭公安分局局长聂士英利用盗窃嫌疑人郑良春逃跑一事,故意栽赃陷害,并责令我停职反省至今,二十多年来,我一直过着流亡和上访的生活,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以及精神上给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和损失!

我强烈要求讨回(1991年5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十七年零七个月受诬陷期间的工资和《协议》明确的独生子女费540元,恢复名誉,按事业退休还我一个清白,我现已企退,嫌疑人仍未归案,假如嫌疑人已不在人世,也能把问题查清楚,组织为什么不查?

恳切希望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依法治国,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匡正党风,凝聚民心的大好形势下,认真查正落实!

生命不息 伸冤不止!

受害人:张丰文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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