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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乔家大院”被政府私自售卖 村民上街抗议         ★★★
传“乔家大院”被政府私自售卖 村民上街抗议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12-15 16:35
【民生观察2017年12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山西著名旅游景点“乔家大院”,近日传出被当地政府私下以二十一个亿元售卖给了一家私营企业。该消息传开后,村民们于昨天上午发动集体抗议行动,大家举着红底白字条幅堵在乔家大院门口,高呼“乔家大院 宝贵遗产 村民共享”,阻止政府就私下卖掉乔家大院。

据悉,乔家大院是清代晋商乔致庸家宅,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此后两次增修、一次扩建,在民初建成为一套建筑群,展现中国清代北方民居的典型风格。与很多私宅一样,中共建政后乔家大院就不是乔家人的了。近30年来开放旅游,当地政府在古宅的基础上建成"祁县民俗博物馆"。到2001年,乔家大院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AAAAA级旅游景区,一年中春夏秋三季都人头涌动,收益不菲。

这次抗议风波缘起是山西全省景区改制。目前景区基本上是国企,乔家大院改制是以“民营公司控股经营”实现,四堂一园组成的乔家大院,“中堂”被政府留下,其余转卖给民营企业了。但祁县领导多次称,“我们只是出让经营权,不是卖。”2002年12月曾计划成立公司,但遭省文物局反对未果。后来县府注册成立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县长。新公司经营期限20年,景区门票收入部新公司,每年交付祁县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人民币。当时山西文物局负责人认为,祁县做法不妥,因为门票收益是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管理权重要组成部分,如把文保单位做为企业经营,门票势必成了企业财产。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村民们认为,“乔家大院”是他们祖辈建造并遗留的宝贵民间遗产,而非政府所有,应当由乔家堡村的村民们共享,政府无权未经村民同意就私下售卖是不能容忍的。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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