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标签: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主页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 第十五期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最 新 热 门
随 机 推 荐
专家建议建立精神病人连续康复体系         ★★★
专家建议建立精神病人连续康复体系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医脉通 更新时间:2013-10-07 11:21


近期,短时间内集中发生的精神病人伤人案,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紧张情绪,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主任谢斌告诉记者,精神病人犯罪并不常见,只是最近几起案件集中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给人带来错觉。与案件处理相比,精神病人管理这一重要的社会问题更值得重视。有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但相关救治体系尚不健全,精神病患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已经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来政府应该承担兜底责任,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
1600万人患严重精神障碍
据国家卫生部门调查,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然而,目前我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不到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当中,如果不住院进行系统治疗,20%的病人可能会肇事肇祸,30%的病人可能致残。”山东省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孙健说,许多患者常年被锁在家中成为“笼中人”,或者无人照顾成为“流浪者”。如果这些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和照料,伤人或者自残等事件还会频频发生。
精神病收治床位缺口大
今年5月1日,我国《精神卫生法》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我国患有各类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多的权利保障。但记者采访发现,法律规定模糊,医护力量薄弱,就诊费用高昂仍然是限制精神病患者收治的“拦路虎”。
法律规定模糊、缺乏司法解释是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的首要难题。“《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监护人、有关单位应协助管理精神病患者,但并没有说明不协助该怎么办。”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主任王延祜告诉记者,当前《精神卫生法》的自愿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却由于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而不能及时被管理、收治,为社会安全埋下隐患。
医护力量薄弱也成为制约精神卫生发展的短板。以山东为例,截至2012年,山东省拥有注册精神科医师不足2000人,而按照重性精神疾病发病率约为1%的比例估算,山东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就有近百万,医师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我们班6个人,5个人都是被调剂的。没人愿意学这个专业,风险高,待遇还低。”去年刚从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毕业的李英存说。
不仅专业的医护人员不足,收治床位数与患者人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王延祜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内能够收治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机构144家,床位量只有约1.5万张,而且还存在着精神卫生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状况。
此外,由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率高、病程长、易复发、致残率高、就医率低,造成了长期的医疗负担以及对劳动能力的限制,很多患者因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复发甚至形成精神残疾。
专家:应建连续康复体系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收治是国际上较为成功的经验,我国应该借鉴这种做法,由各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完善精神病人的救助机制、康复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卫生部门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累计登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且录入系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经济状况在当地贫困标准以下的占57%。”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卢传华说,精神病患者一般较为贫困,严重影响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因此,政府应该拿出专项资金,并制订特惠政策,让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可再适当获得额外的医疗救助。
山东省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杨红梅认为,当前政府还需建立精神病患者连续的康复体系。精神病患者在病重或者发病时,进行住院治疗,而后续康复则应通过日间照料站、康复站、工疗站等在社区把精神病患者管理起来。
政府还应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救助。《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精神病人也是残疾人,地方政府应当承担起供养责任。”王延祜说。
沪三级管理模式相对成熟
据媒体报道,北京年内有望对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出台专门的服务、管理方案。而在精神病人管理方面,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关于最近频频出现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主任谢斌昨天告诉晨报记者,“其实精神病人犯罪率不比正常人高,大家不必要过于担忧。”谢斌说,出院后的病人只要坚持吃药,社区精神科兼职医师做好随访工作,发病率还是很低的。
谢斌介绍,上海在精神病人管理方面相对做得比较出色,“每位精神病人都有一个看护网”。在大部分精神病患者生活的社区,都有区级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社区团队进行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兼职医师会上门随访,督促患者服药、观察病情发展,向上级医院汇报,以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的救治。此外,在每个街道的派出所,还有一名精神病防治专职民警,负责易肇事肇祸病人的排查摸底和送治工作。除了专职民警,还有民政干部、残联的助残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共同实施精神病人监管工作。
随着精神病防治工作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先的卫生、公安、民政3家扩大到财政、教委、司法、劳动保障、医保、精神文明办公室和残联等共10个部门。上海各区县和街道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多部门协作的三级管理网络。这种模式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上海模式”。据谢斌介绍,上海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建立这种三级管理模式,“相对其他城市,上海这种管理模式比较成熟”。但谢斌也指出,目前这种模式离理想状态还有差距,很多社区缺乏相应人员和场地,仍需政府进一步的投入。(来源:医脉通http://www.51atgc.com/xingyezixun/chanyefenxi/2013-07-26/47478.html)


 回目录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上一篇:联合国保护病人权益及促进精神健康照护要则

  • 下一篇: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时也要对病人积极治疗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开放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争鸣动向 ·大纪元 ·中国人权双周刊 ·北京之春 ·中央社 ·自由新闻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权利运动 ·无国界记者 ·参与 ·BBC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新世纪新闻网 ·德国之声 ·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 ·维权网 ·博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民生 | 友情链接 | 关于民生 |
    Copyright © 2002-2013 民生观察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址:www.msguancha.com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