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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亿华与东北制药亿元纠纷案重审 称选择法院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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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亿华与东北制药亿元纠纷案重审 称选择法院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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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01-27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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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27日消息:近日,本工作室接到辽宁亿华实业公司起诉东北制药总厂的相关信息,亿华实业公司董事长王勇告诉本工作室,他们与东北制药总厂涉及上亿元的纠纷。
亿华实业公司诉称,2003年2月12日,亿华公司与抚顺县经贸局签订了《抚顺县化肥厂产权出售协议书》,获得了抚顺县化肥的产权,而1988年11月15日,被告东北制药与抚顺县第一工业局(后更名为抚顺县经贸局)签订了《关于承包经营抚顺县化肥厂协议书》。
亿华公司购买抚顺县化肥厂后,即要求东北制药偿还承包期间的债务本息计1.4亿余元。遭到东北制药总厂拒绝后,亿华公司即将东北制药总厂推上被告席。案件经沈阳铁西区法院、沈阳中院、辽宁高院、最后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多次审理、重审、抗诉后,2015年6月辽宁高院作出裁定由一审法院沈阳铁西区法院重审。
案子历经十年又回到起点,亿华公司及王勇认为,这样一个结果令他们十年心血等同白费,他们要求应由辽宁省高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该案件。
该项案的相关情况请见: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http://www.court.gov.cn/cpwsw/ln/ms/201508/t20150826_10466328.htm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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