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非自愿送治精神病院的情况:2018年胡流九因言论犯罪,被其家乡惠来县公安局抓捕,后被判刑2年,罪名是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只有犯罪言论,没有他本人犯罪事实,后于2020年被刑满释放。
2020年出来后,胡流九在广东汕头潮阳区谷饶镇务工,被受到严格监控,尤其是发生有不知名人士站岗,在其出入的工作地方,有莫名的陌生人在站岗,在其居住的地方,工作地方时不时能听到威胁言论。
胡流九忍受了一年,心理极度恐慌。后面胡流九被送入精神病医院,2021年被警方传唤,之后被送入汕头第四人民医院做精神鉴定,后面移交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送精神病医院治疗。
出来后胡流九获得其父母授权用他们的身份继续在汕头当地务工。后面又被警方查到,尤其是当时使用父母身份被检测到不符合信息,后面其不得不用回自己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