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标签:709 律师 暴力 酷刑 虐待 秋雨教会 test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主页 > 公民来稿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最 新 热 门
随 机 推 荐
李翘楚在为和许志永结婚争取权利         ★★★
李翘楚在为和许志永结婚争取权利
作者:李翘楚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6-08-01 22:27
这两个月,他在狱中的通信、放风等受到限制,放风甚至被安排在正午高温时段。我致电监狱沟通未果,只能诉诸法律文件。

7月29日上午,我给鲁南监狱打电话,接通后,我刚表明身份、说要找科长问通信的事,再继续讲就冒很大杂音,对方说听不清。试了五次,说不了一句整话,杂音偏就追着我走。我无奈问:“是不是只要我一说话就这样?”最后只能简单重复:“请科长回电话。”这两句也在巨大杂音里,对方却听清了。

截至当日下班,我没有等到回电——这和以往不一样。3月底我去监狱时,科长曾说,能电话沟通解决的问题,不必都上升到法律程序。可如今,他口头承诺的这条咨询渠道,不知为何向我关上了。电话走不通,7月30日,我向鲁南监狱寄出询问函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询问函问狱政科:我作为收信人,了解信件扣留和处理的正当途径是什么?我在通话中明确要求狱政科科长回电,该诉求是否已被登记、转达?

在信息公开申请里,作为结婚申请当事人,我要求公开夏季高温下的放风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单独限制个别服刑人员放风的情形和依据——我关切的是,我在近两个月争取结婚权利、进行合法程序期间,许志永是不是因此在放风等基本权利上被区别对待。

放风制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让人透气、活动、见光。可安排在正午最烈的时段、实际又没能出去,就算真让出去——盛夏正午、最毒的日头,不也太容易中暑、被晒伤了吗?监狱对放风的管理裁量,从来不是没有边界的。在明知高温有害健康的情况下,偏挑最伤人的时段、形式上履行一下——这难道不构成虐待吗?我该怎么理解监狱的这些做法?是不是在让许志永替我们依法争取的一切承担代价,好让我因为顾虑他的处境,早点放弃?

在结婚申请期间,我所做的每一步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都是依法行使基本权利。这些正当行为,不该成为对许志永基本权利予以限制、乃至虐待的理由。

我寄出的法律文件如图,辛苦大家关注。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上一篇:我和许志永结婚申请被山东省政府驳回行政复议

  • 下一篇: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开放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争鸣动向 ·大纪元 ·中国人权双周刊 ·北京之春 ·中央社 ·自由新闻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权利运动 ·无国界记者 ·参与 ·BBC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新世纪新闻网 ·德国之声 ·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 ·维权网 ·博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民生 | 友情链接 | 关于民生 |
    Copyright © 2002-2013 民生观察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址:www.msguanch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