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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恋被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理由:性偏好障碍         ★★★
男同性恋被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理由:性偏好障碍
作者:责编:陈蓉 文章来源:环球网 更新时间:2016-07-13 15:09
因与妻子感情不和,驻马店一名同性恋男子余虎(化名)在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的当天,被强行送到精神病医院。医院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将余虎强制收治19天。此后,余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侵犯其人身自由,对其进行强制治疗。6月1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受理该案。
余虎在起诉书中称,因与妻子感情不和,2015年10月8日,妻子及亲属强行将他送入被告医院。被告医院在明知他未患精神病的情况下,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将其强制收治。
6月13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拨打余虎的电话,但他没有接听,他的男友接受了记者采访。在采访中,余虎男友介绍,在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后,没有经过沟通、检验,余虎就被绑到医院的病床上。
余虎在起诉书中称,他当时极力辩解未患精神病,强烈要求出院,但遭被告医院拒绝。他在被强行收治期间,经常被医务人员强迫吃药、打针,并无故遭受打骂。
余虎的男友对河南商报记者称,余虎在十二三岁时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太一样,但家人认为男和女才能结婚,所以余虎后来和现在的妻子结婚。直到去年,余虎跟家人说了自己的“不同”。
余虎的男友说,当他知道余虎被关到医院后,多次到医院要求看望,但都没有得到允许。此后,余虎的男友联系了同性恋亲友会的负责人阿强,在阿强的帮助下,他们在当地报了警,让民警到医院处理此事。
2015年10月26日,医院同意让家人将余虎送回家,这已经是余虎在医院待的第19天。
2014年,一度引发关注的“同性恋矫正治疗”案宣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对原告小振实施电击“治疗”的重庆一家心理咨询中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法院把“同性恋并非精神疾病”写进判决书。这一事件,让余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6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余虎的代理律师黄锐处获悉,驿城区法院已收取了案件诉讼费并出具发票,正式对该案立案。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与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党办取得联系,该医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对此事不知情。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联系到驻马店驿城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宋校新,他证实,法院已于13日受理该案。
(来源:环球网 http://society.huanqiu.com/article/2016-06/9041257.html 2016-06-15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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