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忠梅,现年63岁,1964年下放到潜江,1986年返回武汉。当时因没有武汉市户口,就没有粮食供应,过着黑人生活。经过多年上访,终于在1995年落实了我的户口,1990年我在环卫工作,一直到2009年因年满60岁被环卫局辞退,没有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给我任何生活补助。我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我的实际环卫工作了十九年的诉求,要求劳有所养,老有所医,但当地政府不作为,推托我的诉求。
本人被逼无奈,只好上京反映我的实际情况,被当地不作为的领导将我从北京骗回来,说给我解决问题,结果哄骗我,非法绑架我,关在江汉区黑监狱70天,本人的诉求得不到妥善解决。中央一直重视环卫工人,还曾经说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为什么我的事情得不到解决,做了十九年,还要我参加五七工的社保,那么我的十九年的工龄在哪里?五七工的社保,是算我下放的工龄吗?那么我环卫的十九年又到哪里去了?地方政府作为还是不作为呢?中央有政策,下放那日起就计算工龄。
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91》20号《91》人字第403号相关文件,本人要求据此文件办理此事,以此为谢!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
杨忠梅 电话:15927052134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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