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接深圳劳工志原者肖青山消息,贵州农民工文龙2009年三月十三日入职东莞市长安镇惠美成包装制品厂,进厂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全厂工人没有工作证。
2009年11月1号,文龙在车间上班操作过胶机时压伤右手大拇指,导致骨折。工厂不给文龙提供治疗也不申报工伤,不支付工资,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2009年11月26日肖青山帮文龙向东莞市劳动局长安分局举报血汗工厂的违法行为。2009年11月27日长安长安劳动分局收到文龙的举报信后,不但不依法为人民主持公道,查处黑厂,反而造成文龙被血汗工厂老板无薪解雇。
2009年12月9日文龙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一直到今天(2009年12月2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包庇东莞市劳动局,不给文龙立案,也不说明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应在七天内是否立案应书面给当事人回复。
今天上午肖青山特地和文龙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询,法院的立案厅工作人员和信访接待员告诉肖青山和文龙说法院没收到文龙的起诉材料,肖青山说我们打电话查询了邮局,邮局告知文龙的起诉材料已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名叫龙伟的工作人员已于2009年12月9日签收,肖青山又和文龙去找信访和立案厅的工作人员,他们回答还是说没有收到。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肖青山和文龙在法院门口挂牌抗议“法院践踏法律,欺负穷人”。这时法院信访工作人员才跑出来,叫二人进去说材料已经找到。并且同意在2009年12月28日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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