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近日接到投诉,在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打工的河北劳工王增勤,今年上半年被同厂职工殴打,送医院后身亡。王增勤死亡时只有十五周岁,虽然他被官方认定为童工,但厂方仍拒绝为此承担责任。
据王增勤的母亲龚询霞向我们介绍,她们是河北省鹿泉市石井乡栈道村人。今年正月初八,在上海办厂的同村人王延星主动找到龚询霞家,对她说让她儿子王增勤到他厂里去打工,并说在他们厂里干活不累,每个月七、八百元钱的工资,工资不拖欠,王延星等人办的厂就是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当王增勤到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后,被安排做搬运工,当王增勤在此打工一个月十四天时,龚询霞突然被告诉说王增勤在上海被打死了。
据王增勤同在上海打工的表哥赵先生和王增勤案的代理人,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周晓军律师向我们介绍,今年3月2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王增勤和同厂工人何剑等人在他们打工的地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九星建材市场内的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营业部的门口,等待老板等人一起下班时,因何剑此前曾嘲笑过王增勤,二人因此发生冲突,王增勤受伤突然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何剑随后被刑事拘留,现处在取保候审阶段。
王增勤死亡后,其家人及代理律师周晓军除了报警外还向劳动部进行了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追究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的责任。2008年6月3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指王增勤出生于1993年2月8日,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2008年2月16日至2008年3月29日雇用王增勤,系非法使用童工,决定对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罚款五千元。尽管王增勤被认定为是童工,但2008年7月7日,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王增勤的家人及代理方,要求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对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死亡进行赔偿的请求作出不予处理的仲裁,理由是该案上海市警方正在立案处理中。
王增勤案的代理律师周晓军向我们表示,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王增勤,王增勤的死亡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而王增勤在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上班时,又被厂方安排作搬运工,从事重体力劳动,对此,厂方完全应承担非法使用童工的一次性赔偿,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处理该案的作法是违背法律的。
我们致电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时,对方一听王增勤的名字立即挂断电话。王增勤的家人及代理律师则告诉我们,对于他们要求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的要求,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认为人不是厂方打死的,他们不应承担责任。对此,王增勤方不得不将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已于9月26日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开庭,但未宣判,而直到现在,王增勤的尸体还停在上海益善殡仪馆内。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0-6

王增勤死亡证明书
劳动仲裁书中关于童工认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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